《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由新华社受权发布,整体研读这份方案,一些人可能感觉新的内容并不多,许多内容在之前的诸个改革方案中都出现过。那么中央为何要出台这份方案呢?昨天公布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有关"三农"的部分又与这份方案有哪些紧密联系?
今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就《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和相应的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解读。
--《实施方案》突出了协调性和统筹性
为什么中央决定要制定这样一个方案?陈锡文透露,这实际上是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制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是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发出之后,各有关部门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已经陆续出台了一些改革方案,中央考虑到整个农村的改革是一个大的系统,涉及到很多方面,于是决定设计一个总体方案。
"农村改革的推进,必须加强其协调性、统筹性,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就要求我们推出一个关于农村改革系统性的总体设计,这就是这个方案出台的背景。"陈锡文说。 方方面面的农村改革措施在相互之间有着很密切的联系。陈锡文举例表示:"比如`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谁来组织、谁来指导呢?要想实现中央提出的要求和目标,但不想通过农村的基层组织,这件事情是做不好的。因此必须加强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让基层组织能够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这样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综合性方案与具体性方案不冲突
据了解,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一共分解了336项改革任务,其中约有50项直接和"三农"问题有关。"三农"改革比重大、任务重。为更好地完成改革任务,很多农村改革已经陆续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方案和改革的试点方案,如《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等等,有的则即将出台,如有关农村集体产权的指导性文件。
那么综合性方案与具体性方案是否存在冲突?陈锡文明确表示:《实施方案》不改变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已经出台的农村改革方案和试点方案的内容和要求。第二,不影响中央今后继续出台其他农村改革方案和试点方案。
"这个方案实际上起一个指导性、指引性的作用,主要是明确农村改革的大原则、基本方向、划清底线,以及发挥好各项改革之间的协调作用。"
--"十三五"规划建议与《实施方案》联系紧密
昨天,新华社受权发布了"十三五"规划建议,其中对"三农"问题的部署十分醒目。一前一后发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与《实施方案》有什么联系?陈锡文说:"对照一下这两个文件,实际上能看出来五中全会的建议中对于农村改革也有明确的要求,而且这些要求很多都在农村综合性改革实施方案中有体现。因此,某种程度上可以讲,起草实施方案的过程,也正是起草"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关于农村改革发展政策部署的过程。" 陈锡文表示,《实施方案》的起草实际上是遵循中央关于如何实现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从改革的角度来进行农村改革的综合设计。
"可以这么说,尽管《实施方案》发在五中全会之前,但它也是体现五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的文件。十八届五中全会的建议中有很多新的提法和亮点,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即`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可偏废。实际上《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也是贯彻了五中全会的这些指导思想,注意它们之间的协调,不可偏废。"陈锡文说。
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对整个农村改革提纲携领地提出了五大关键领域: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三是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四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五是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五大关键领域又梳理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培养职业农民"等26项重大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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