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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排障回A支付罚金与SEC和解

中国证券网
2015-10-0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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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登陆A股,分众传媒正以孤注一掷的姿态清扫着所有可能的障碍。

继此前火速将借壳对象从宏达新材更换为七喜控股后,分众传媒及其董事长江南春近日又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达成和解,分别支付3460万美元及2100万美元,了结困扰多时的一桩官司。

在闯关A股的当口,分众传媒及江南春做出上述选择不难理解。作为中概股回归的先行者,分众传媒无论在并购交易方式,还是借壳操作流程上,都需要独自摸索,及时解决美国市场的琐事,显然能够将潜在风险尽可能减少,从而为过关赢得更大胜算。

SEC上周披露,分众传媒同意支付3460万美元罚金,同时江南春将支付2100万美元作为罚金和不当获利所得,了结一桩因涉嫌虚假披露而遭到SEC调查的官司。

据悉,此次官司涉及分众传媒在2010年3月披露一项奖励计划,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Allyes Online Media Holdings Ltd.(下称“Allyes”)进行了管理层收购(MBO)。

根据该计划,包括江南春在内的管理层将以1330万美元买下其Allyes的38%股份,以此推算,Allyes整体的公允价值为3500万美元。

然而,仅仅四个月之后,分众传媒披露一家私募公司同意以1.24亿美元收购Allyes的62%股权。这意味着,Allyes的整体估值为2亿美元。分众传媒和此前MBO的高管和股东都向收购者出售了所持Allyes股份。

短短四个月时间,Allyes的估值竟然增长了约五倍,而这其中最大的受益者还是江南春等公司高管,明显不合理的估值交易引发了SEC的调查。

对此,分众传媒及江南春表示,在公司管理层MBO之前对Allyes管理层和私募公司之间的收购并不知情。

但SEC最终未采纳分众传媒的解释,其给出的调查证据显示,分众传媒在公司管理层收购Allyes股权的交易完成之前,就已在与私募公司进行洽谈,交易谈判时间存在着严重重叠。

同时,收购方的文件显示,其曾在Allyes的要求下暂缓收购谈判,来等待Allyes完成MBO。除此之外,江南春的身影也出现在两宗交易的多个环节,且无法自证不知情。

在SEC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分众传媒及江南春最终选择支付巨额罚金与SEC和解。在分析人士看来,其支付巨额罚金了解在美官司,无疑是为登陆A股市场扫清障碍,分众传媒此前已经将借壳方由宏达新材更换为七喜控股,回归A股志在必得,不允许出现任何差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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