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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及大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
2015-12-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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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今日公告,公司与大股东文峰集团均于12月18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未披露陆永敏代文峰集团持有公司股票事项,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此进行调查。据悉,陆永敏现持有公司2.75亿股,持股比例为14.88%,与徐翔母亲郑素贞的持股比例相同,同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据披露,2014年12月份,陆永敏与文峰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者将14.88%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陆永敏,转让价格为7.85元/股,转让价款合计8.64亿元,转让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好的股权投资收益。从本次证监会立案调查看,陆永敏从文峰集团处受让的股份,原是为其代持。文峰集团为何让人代持?真相要等监管部门调查结果出来才能揭开。

文峰股份三季报股东名单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文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约3.91亿股,占总股本的21.14%,为第一大股东;陆永敏、郑素贞分别持股2.75亿股,占总股本14.88%,并列第二大股东;证金、汇金持股比例分别为2.81%、1.21%,为第三、第四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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