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科技今日午间公告,近日,公司与大乘科技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签订了《和解协议》。
大乘科技同意就协议签订前涉嫌实施公司99专利的行为向公司支付和解金。公司将在收到上述和解金后,向深圳中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大乘科技在本协议签订后,就北京行政诉讼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
据了解,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大乘科技、天亿旭日、文峰基业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
本协议签订后,大乘科技需要实施公司有关专利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许可协议。公司与大乘科技签署本协议,若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本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
大乘科技同意就协议签订前涉嫌实施公司99专利的行为向公司支付和解金。公司将在收到上述和解金后,向深圳中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大乘科技在本协议签订后,就北京行政诉讼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诉。
据了解,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大乘科技、天亿旭日、文峰基业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
本协议签订后,大乘科技需要实施公司有关专利的,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许可协议。公司与大乘科技签署本协议,若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本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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