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与北京理工大学战略合作一事的信息披露不够详尽,迪马股份于2015年12月30日收到上交所的问询函,公司股票也同日停牌。今日,迪马股份终于发出公告,回复问询。分析人士指出,迪马股份被问询折射出新的监管动向:即对所公告信息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的上市公司,将通过强化披露提高其透明度,以抑制可能的投机炒作。上述人士同时强调,投资者应全面、充分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内在价值,而不是跟随热点盲目追涨杀跌。
回溯公告,迪马股份去年12月30日宣布与北京理工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当日公司就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股票也同时停牌。上交所要求公司就此次合作中的双方实施能力等细节问题作进一步披露。
问询函显示,交易所重点关注了北京理工大学在双方合作领域的科研水平和优势、上市公司在合作领域是否具备相应的研发和技术条件、双方合作的工作计划和步骤、资金安排等,要求公司就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的信息披露。
同时,双方战略合作中的“无人机、虚拟现实”等领域均属当前市场热点。对此,交易所发问:“公司是否具备应用无人机、虚拟现实与仿真技术等的条件?”
对此,迪马股份在回复公告中表示,就本次合作方向即无人机、虚拟现实与仿真技术、方舱、无人车等项目领域内产品,公司方面具备相应的应用资质、技术和生产制造的工业化条件,并详述了设备拥有情况、制造能力等。
与此同时,对于北京理工大学的科研水平和优势,迪马股份则在回复中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除阐明北理工旗下专利居全国高校之首外,对于该大学在智能仿生机器人、绿色能源、现代通信、工业过程控制等军民两用技术方面的技术优势也进行了详尽的披露,如“在机器人领域,其研制的仿人机器人已开始走向应用,应用于中国科学技术馆、广东科学中心、浙江省科技馆等,仿人机器的关节驱动器和控制器等核心部件已形成产品。”
但对于合作实施能力、实施步骤及资金安排的回复则略显简单。迪马股份的最新公告中,就合作模式,仅表示成立合作委员会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但并未进一步披露相关合作研究项目、课题;而在资金安排方面,公司仅表示“将按照上述合作方向中与公司现有产品关联度、融合度、成熟度进行分区考虑及分析,分方向、分期安排资金”,并未披露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安排。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类校企战略合作项目大多数“太虚”,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大学,一年都不知道会签订多少这种合作意向,但基本上都仅限于“框架或者意向”,至于具体合作实施,不少还是停留在纸面上,真正转化到生产应用的更是少之又少。
对于迪马股份遭遇问询,有市场人士表示,该案例折射出监管的思路和动向:对公告信息涉及市场热点的公司,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抑制可能的市场炒作;对于业务转型公司,及时跟踪其动向和细查经营投资、项目实施能力,以充分揭示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做到风险充分提示下的买者自负。此前,在监管层加强信息披露事后监管的思路下,交易所已加强了对信息披露监管和二级市场监察的联动,以防范打击各种利用题材、热点炒作股价的行为。
上述人士同时强调,投资者应全面、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而不是跟着热点盲目追涨杀跌。
回溯公告,迪马股份去年12月30日宣布与北京理工大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书,当日公司就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股票也同时停牌。上交所要求公司就此次合作中的双方实施能力等细节问题作进一步披露。
问询函显示,交易所重点关注了北京理工大学在双方合作领域的科研水平和优势、上市公司在合作领域是否具备相应的研发和技术条件、双方合作的工作计划和步骤、资金安排等,要求公司就上述问题作进一步的信息披露。
同时,双方战略合作中的“无人机、虚拟现实”等领域均属当前市场热点。对此,交易所发问:“公司是否具备应用无人机、虚拟现实与仿真技术等的条件?”
对此,迪马股份在回复公告中表示,就本次合作方向即无人机、虚拟现实与仿真技术、方舱、无人车等项目领域内产品,公司方面具备相应的应用资质、技术和生产制造的工业化条件,并详述了设备拥有情况、制造能力等。
与此同时,对于北京理工大学的科研水平和优势,迪马股份则在回复中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除阐明北理工旗下专利居全国高校之首外,对于该大学在智能仿生机器人、绿色能源、现代通信、工业过程控制等军民两用技术方面的技术优势也进行了详尽的披露,如“在机器人领域,其研制的仿人机器人已开始走向应用,应用于中国科学技术馆、广东科学中心、浙江省科技馆等,仿人机器的关节驱动器和控制器等核心部件已形成产品。”
但对于合作实施能力、实施步骤及资金安排的回复则略显简单。迪马股份的最新公告中,就合作模式,仅表示成立合作委员会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但并未进一步披露相关合作研究项目、课题;而在资金安排方面,公司仅表示“将按照上述合作方向中与公司现有产品关联度、融合度、成熟度进行分区考虑及分析,分方向、分期安排资金”,并未披露项目资金预算及资金安排。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类校企战略合作项目大多数“太虚”,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大学,一年都不知道会签订多少这种合作意向,但基本上都仅限于“框架或者意向”,至于具体合作实施,不少还是停留在纸面上,真正转化到生产应用的更是少之又少。
对于迪马股份遭遇问询,有市场人士表示,该案例折射出监管的思路和动向:对公告信息涉及市场热点的公司,通过强化信息披露,抑制可能的市场炒作;对于业务转型公司,及时跟踪其动向和细查经营投资、项目实施能力,以充分揭示风险,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做到风险充分提示下的买者自负。此前,在监管层加强信息披露事后监管的思路下,交易所已加强了对信息披露监管和二级市场监察的联动,以防范打击各种利用题材、热点炒作股价的行为。
上述人士同时强调,投资者应全面、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而不是跟着热点盲目追涨杀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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