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君正集团及公司时任董秘张杰予以监管关注,原因为公司在日前申请早间紧急停牌时,超出规定时限。此外,在停牌当日,公司也未严格按规定编制并披露相关重要公告,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2015年12月9日8时53分,君正集团通过电话申请公司股票当日紧急停牌,起因为公司拟于当日与广州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唯品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司认为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无法判断其对市场产生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若当日申请紧急停牌,应于当日上午8:50前提交紧急停牌申请。另经查明,停牌当日上午8时24分,上交所曾与公司联系,就其他日常信息披露事项进行沟通,公司未提及前述需办理紧急停牌事项。鉴于公司提交申请时间超过规定办理时点,导致上交所相关部门启动非常规应急流程办理该次早间停牌事项,对相关业务操作安全造成不良影响。
按照相关规定,君正集团应于停牌日当晚提交公告,披露前述与唯品会合作事项,并申请复牌。但是,公司当日提交的相关公告中未披露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指标和相关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也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不符合《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为此,公司申请于次日继续停牌一天,以核实并补充相关内容。此后,经上交所多次督促,公司于同月11日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上交所认为,公司未严格按规定编制并披露重要公告,致使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影响了投资者正常的交易权利。
考虑到公司超出规定时限提交早间紧急停牌申请,且未严格按照相关指引要求编制并披露公告,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而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杰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故上交所决定对君正集团和张杰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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