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分行业审核,是上交所对上市公司2015年年报审核工作的一大重点,而这一监管理念在道博股份年报审核过程中再次得到体现。
随着影视市场的火爆,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对于贴有影视标签、概念的上市公司也格外追捧,但对影视行业各细分业务间的差异、背后蕴藏的风险却缺乏充分认识。在此背景下,上交所日前再发年报问询函,对道博股份的影视行业具体业务类型、各产业链下业务环节的盈利点、核心竞争力的强弱等事项进行了“刨根问底”的询问,以期尽量向外部投资者展现该公司在影视行业中的角色、定位。
道博股份2015年初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为影视相关业务。公司具体从事的影视业务类型和产业链条是业务经营中需要重点披露的事项,然而公司年报中对此披露的过于笼统和原则化,缺乏针对性的行业信息与经营分析,亦未充分披露其电视剧、电影、艺人经纪等业务类型以及制作、发行和销售、衍生品开发等业务环节的具体收入和盈利情况。而上述各业务链上的具体盈利情况对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影响重大。
在业内人士看来,影视行业光鲜的表面背后,实则面临着极其激烈的竞争,即便是高票房作品,产业链不同环节上的企业从中所获利益也是大相径庭。比如电影票房就需由制作方、发行方、院线和影院等几方“分羹”,其中制作方可能只拿到其中部分收入,而扣除制作成本后收益更少。在此背景下,了解相关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具体业务定位、竞争力强弱等信息就显得尤为必要。因此,上交所问询函中要求道博股份详细披露其所处影视产业的具体情况以及产业链条下各业务的经营情况,如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各业务类型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与上年变化情况,并结合行业变化、竞争状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分析说明上述变化的原因。
另根据年报数据,道博股份2015年末应收账款为4.01亿元,约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93%,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负,且存在支付大额往来款1.25 亿元,鉴于影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良好的现金流和应收账款管理能力一定程度反映了企业的健康状况与风险。基于此,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行业特性等情况,就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负的原因进行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道博股份在年报中对经营计划和未来战略多为概括性的通用描述,缺乏具体经营计划,存在“吹泡泡”的嫌疑,实际可供投资者决策的有效信息不足。由于影视公司的未来拍摄计划和进展对判断企业价值有较大参考作用,因此监管部门还要求公司详细披露未来电影、电视剧业务的主要拍摄计划,包括作品名称、预计制作完成(上映)时间、实际制作进度、摄制和合作模式、已签约的演职人员等,以便让市场对公司未来有较为清晰的预期。
进一步来看,电视剧业务虽是道博股份核心业务之一,但公司年报中并未披露其电视剧业务的具体收入和播放情况。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披露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电视剧的名称、平均收视率和合计收入,并要求分电视台、互联网等不同渠道披露电视剧业务收入及占比。同时因道博股份在年报中称拥有“广泛的上下游渠道优势”,但未披露电视剧销售相关信息,因此上交所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前五大客户及其收入占比。
上交所在年报审核中还关注到,道博股份未充分披露存货相关情况,遂要求公司披露存货中前五大电视剧合计账面余额及相关作品信息,同时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主要构成,并结合当前电视剧行业背景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说明公司2015年度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随着影视市场的火爆,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对于贴有影视标签、概念的上市公司也格外追捧,但对影视行业各细分业务间的差异、背后蕴藏的风险却缺乏充分认识。在此背景下,上交所日前再发年报问询函,对道博股份的影视行业具体业务类型、各产业链下业务环节的盈利点、核心竞争力的强弱等事项进行了“刨根问底”的询问,以期尽量向外部投资者展现该公司在影视行业中的角色、定位。
道博股份2015年初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为影视相关业务。公司具体从事的影视业务类型和产业链条是业务经营中需要重点披露的事项,然而公司年报中对此披露的过于笼统和原则化,缺乏针对性的行业信息与经营分析,亦未充分披露其电视剧、电影、艺人经纪等业务类型以及制作、发行和销售、衍生品开发等业务环节的具体收入和盈利情况。而上述各业务链上的具体盈利情况对投资者判断公司价值影响重大。
在业内人士看来,影视行业光鲜的表面背后,实则面临着极其激烈的竞争,即便是高票房作品,产业链不同环节上的企业从中所获利益也是大相径庭。比如电影票房就需由制作方、发行方、院线和影院等几方“分羹”,其中制作方可能只拿到其中部分收入,而扣除制作成本后收益更少。在此背景下,了解相关公司在产业链中的具体业务定位、竞争力强弱等信息就显得尤为必要。因此,上交所问询函中要求道博股份详细披露其所处影视产业的具体情况以及产业链条下各业务的经营情况,如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各业务类型的收入、成本、毛利率、以及与上年变化情况,并结合行业变化、竞争状况以及公司发展战略,分析说明上述变化的原因。
另根据年报数据,道博股份2015年末应收账款为4.01亿元,约占其主营业务收入的93%,同时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负,且存在支付大额往来款1.25 亿元,鉴于影视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良好的现金流和应收账款管理能力一定程度反映了企业的健康状况与风险。基于此,上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行业特性等情况,就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负的原因进行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道博股份在年报中对经营计划和未来战略多为概括性的通用描述,缺乏具体经营计划,存在“吹泡泡”的嫌疑,实际可供投资者决策的有效信息不足。由于影视公司的未来拍摄计划和进展对判断企业价值有较大参考作用,因此监管部门还要求公司详细披露未来电影、电视剧业务的主要拍摄计划,包括作品名称、预计制作完成(上映)时间、实际制作进度、摄制和合作模式、已签约的演职人员等,以便让市场对公司未来有较为清晰的预期。
进一步来看,电视剧业务虽是道博股份核心业务之一,但公司年报中并未披露其电视剧业务的具体收入和播放情况。对此,问询函要求公司披露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前五名电视剧的名称、平均收视率和合计收入,并要求分电视台、互联网等不同渠道披露电视剧业务收入及占比。同时因道博股份在年报中称拥有“广泛的上下游渠道优势”,但未披露电视剧销售相关信息,因此上交所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公司前五大客户及其收入占比。
上交所在年报审核中还关注到,道博股份未充分披露存货相关情况,遂要求公司披露存货中前五大电视剧合计账面余额及相关作品信息,同时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存货中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主要构成,并结合当前电视剧行业背景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说明公司2015年度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合理性。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