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庭审中,即便是万得调低诉讼请求后,索赔金额仍高达2亿元,较此前索赔金额翻倍有余。对此,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来认为,该索赔金额在同类案件中相对较大,这或是源于本案耗时较长导致原告在计算索赔金额时采用的时间段延长。
耗时4年之久的“中国证券金融信息知识产权第一案”在历经数次预备庭审理后,终于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昨日上午,万得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对于索赔金额上升的影响,同花顺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鉴于最终裁定还未确定,因此尚不能判断对公司的影响。而万得相关人士则对案件不予置评。
昨日早间,有媒体对万得诉同花顺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开庭审理事项进行了相关报道。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同花顺股票于下午13时起停牌。当日晚间,同花顺发布停牌公告描述了庭审的大致情况:该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经原告申请,其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 亿元、赔偿其他合理支出240万元等。在法院休庭合议后,原告再次申请变更诉讼请求,由“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亿元、赔偿其他合理支出240 万元等”变更为“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2亿元、赔偿其他合理支出240万元等”。
同花顺表示,截至公告日,原告尚未履行对本次变更诉讼请求进行缴费等程序,其诉讼请求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而据媒体报道称,之所以发生两次变更诉讼请求,是因为万得先是将侵权的举证时间一直延续到2016年,休庭经过商议,重新将侵权时间变为原先确定的2012年。
上述两家知名金融信息服务商的“互掐”始于数年前。2012年12月7日,同花顺及全资子公司网络科技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2)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247号《应诉通知书》,万得、南京万得资讯科技有限公司诉称公司及网络科技公司“iFinD金融数据终端”涉嫌侵权,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9920万元,向其支付因本案而支付的其他费用80万元。次年1月,经原告申请,其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9700万元,向其支付因本案而支付的其他费用240万元。2013年10月,原告申请撤销对网络科技公司的起诉。
在万得起诉同花顺的“iFinD金融数据终端”涉嫌抄袭“Wind资讯金融终端”后,同花顺也开始反击,其先是于2012年12月份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被驳回后又起诉万得商标侵权等。
不过,该案开庭时间却一拖再拖。2015年12月底,同花顺还召开了案件说明会,并称经过12月8日的第十次预备庭后,该案半年内有结案可能。而记者了解到,技术鉴定的反复是本案耗时较长的主要因素之一。
值得关注的是,在本次庭审中,即便是万得调低诉讼请求后,索赔金额仍高达2亿元,较此前索赔金额翻倍有余。对此,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来认为,该索赔金额在同类案件中相对较大,这或是源于本案耗时较长导致原告在计算索赔金额时采用的时间段延长。另一方面,本案的焦点是著作权是否被抄袭,因此,相关产品是否具有独创性将成为案件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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