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12月15日午间公告称,公司于12月14日收市后关注到相关媒体刊发、转载了《债市下跌引发华龙证券5亿违约 国海证券一负责人失联》等报道,内容涉及张杨、郭亮私刻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进行相关债券交易事项,可能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国海证券公告称,经核查,张杨、郭亮所涉业务相关协议中加盖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与国海证券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不符,纯属伪造。公司未授权张杨、郭亮开展文中所提及的相关业务,更未授权张杨、郭亮签订相关业务协议,公司自身也未签订任何相关协议。张杨、郭亮为国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原老团队员工,张杨已于2016年8月1日离职,郭亮目前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对于相关人员或单位伪造国海证券印章、盗用国海证券名义签订协议的行为,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海证券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一切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风险可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待核查结束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告显示,为避免造成债券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国海证券“15国海债,代码112244”、“15国海01,代码118917”、“15国海02,代码118923”同时停牌,上述债券停牌时间与股票停牌时间一致。
国海证券15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2月15日开市起停牌。
国海证券公告称,经核查,张杨、郭亮所涉业务相关协议中加盖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与国海证券在公安机关备案的印章不符,纯属伪造。公司未授权张杨、郭亮开展文中所提及的相关业务,更未授权张杨、郭亮签订相关业务协议,公司自身也未签订任何相关协议。张杨、郭亮为国海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原老团队员工,张杨已于2016年8月1日离职,郭亮目前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对于相关人员或单位伪造国海证券印章、盗用国海证券名义签订协议的行为,公司将依法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海证券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一切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流动性风险可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5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停牌期间,公司将进一步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待核查结束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告显示,为避免造成债券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国海证券“15国海债,代码112244”、“15国海01,代码118917”、“15国海02,代码118923”同时停牌,上述债券停牌时间与股票停牌时间一致。
国海证券15日早间发布公告称,因公司发生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2月15日开市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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