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交通银行发布关于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呈交上市申请的公告。早前,有传交银国际集资额约3亿美元(约23.4亿港元)。
公告表示,目前交通银行已经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分拆本公司附属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以下简称“ 建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并且已经经过了联交所确认。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的规定,“进行建议分拆上市的公司,需要向其提供交银国际股份的保证配额(以下简称 “保证配额”)”的要求,交通银行届时将向现有A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受到限制,并向公司合资格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
此外,在交银国际股份建议发售方面,交银国际股份的价格或会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采取稳定措施。倘若建议分拆上市得以进行,任何拟进行之稳定价格措施及证券及期货条例对其之规管详情将载于交银国际就公开发售交银国际股份而于香港刊发的招股章程。
公告表示,目前交通银行已经召开董事会会议和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分拆本公司附属公司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国际”)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以下简称“ 建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并且已经经过了联交所确认。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的规定,“进行建议分拆上市的公司,需要向其提供交银国际股份的保证配额(以下简称 “保证配额”)”的要求,交通银行届时将向现有A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受到限制,并向公司合资格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
此外,在交银国际股份建议发售方面,交银国际股份的价格或会根据香港法例第571W章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采取稳定措施。倘若建议分拆上市得以进行,任何拟进行之稳定价格措施及证券及期货条例对其之规管详情将载于交银国际就公开发售交银国际股份而于香港刊发的招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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