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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勒令国海证券一年内停新开证券账户业务

中国证券网
2017-07-2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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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7月28日晚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证监会决定,自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暂不受理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有关文件(已受理的文件按规定继续办理),暂停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暂停公司新开证券账户。

公告显示,国海证券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一是资产管理部门协助证券承销部门销售债券,员工管理混乱,激励约束机制失衡;二是未严格落实合规审查和隔离墙等制度,风险监控未全面有效覆盖;三是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不规范;四是张杨等员工假冒公司名义对外大量开展债券代持交易;五是深南大道营业部副总经理姚芳违规借用客户证券账户,为客户与他人之间提供融资中介服务;六是对清溢光电等企业首发上市保荐项目未作充分尽职调查。

国海证券表示,在上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债券承销、资产管理、新开证券账户业务开展将受到不利影响,并可能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对于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公司将深刻反思,举一反三,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继续深入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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