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讯

锦州港第二大股东东方集团拟发行可交换债

中国证券网
2017-12-26 16:50

已收藏

锦州港26日晚间公告,公司第二大股东东方集团拟以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作为标的股票申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截至本公告日,东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308,178,00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39%。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拟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
评论区

最新评论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