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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子公司因纠纷被判赔偿248万

中国财富网
2018-01-12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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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都(002264)1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江西新华都被江西华鼎置业有限公司诉讼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被判赔偿约248万元,扣除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30万元,余款约218万元,限本判决生效日后十日内付清。判决同时指出,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还提到,本次诉讼判决内容对本期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新华都于2004年5月在厦门成立,2008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主要从事大卖场、综合超市及百货的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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