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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永明资管:营口港债权计划本期全部本息已划拨至托管账户

中国证券网
2018-06-2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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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网介绍了“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还本付息情况。

具体来看,经确认,上述计划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18年6月20日将本期全部本息划拨至该计划托管账户。

光大永明资管承诺,将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受益人分配受益凭证收益。同时,该公司将继续尽职尽责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受益人合法权益。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营口港务集团”)对“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到期的本金及利息共计5.3亿余元无力偿还。

据悉,“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于2012年12月14日由光大永明资管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于偿债主体营口港务集团指定的投资项目,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就营口港务集团在本投资计划项下的主债权向光大永明资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光大永明-营口港债权投资计划”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7年,投资利率为浮动利率,受益人当前收益率为5.68%。计息方式为按季支付利息,分四次偿还本金,营口港务集团分别于首次提款日起投资计划存续满66个月、72个月和78个月后最后一次付息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6月20日)分别偿还全部本金四分之一,并于还本付息日(2019年12月14日)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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