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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思通操纵5只股票被罚没1700万元

中国证券网
2019-01-04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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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证监会公布了对蓝海思通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下称蓝海思通)操纵股价行为的处罚决定书。蓝海思通2015年9月操作“云煤能源”“西藏旅游”“恒源煤电” “西宁特钢”“新钢股份”5只股票,证监会依法对蓝海思通没收违法所得513.72万元,并处以1227.4万元罚款。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耀汇金1号资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期及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耀汇金1号资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期(以下简称“耀汇金1期3期”)的交易决策人为蓝海思通的苏思通。

2015年9月18日至10月9日,耀汇金1期3期交易“云煤能源”。

2015年7月15日至7月17日,耀汇金1期3期交易“西藏旅游”。

2015年9月28日至9月29日,耀汇金1期3期交易“恒源煤电”。

2015年9月30日至10月8日,耀汇金1期3期交易“西宁特钢”。

2015年9月30日至10月8日,耀汇金1期3期交易“新钢股份”。

蓝海思通利用资金优势,通过连续交易、对倒、尾盘拉抬等方式影响“云煤能源”等5只股票价格和交易量,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和第四项关于禁止操纵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苏思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依法对蓝海思通没收违法所得513.7万元,并处以1227.4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苏思通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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