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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 Media OutReach - 2021年10月19日 - 在进行境外投资及从事跨境交易时,转让定价及海外预扣税一般为两个最重要的考虑因素。郑郑税务有限公司 (「郑郑税务」或「本公司」)已于2020年8月探讨过香港转让定价法则(https://henrykwongtax.com/zh-hk/hong-kong-codification-of-transfer-pricing-law),本公司是次将讨论一家香港公司如何协助跨国企业(MNCs)降低双重征税风险,从而降低集团整体有效税率。讨论范畴包括:
- 香港税务体系的特点
- 投资中国内地及其他亚洲国家
- 如何利用香港减少跨国企业的海外预扣税及双重征税风险的三个例子
- 如何申请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
为方便理解,本公司为每个讨论范畴准备了三分钟的视频,请点击此网页链接观看:
广东话解说:https://henrykwongtax.com/zh-hk/hktrc-video-cantonese
普通话解说:https://henrykwongtax.com/zh-hk/hktrc-video-mandarin
香港税务体系的特点
香港是成立投资控股公司和集团内部贸易公司的热门司法管辖区。
大部份跨国企业均会在香港成立公司,尽管香港不是他们在亚洲的主要市场,但他们依然在香港维持小规模的经营。其基本原理解释如下:
香港本地税法
- 股息(红利)及资本增值收入在香港的税率是零;
- 对于股息、利息、服务酬金收入或买卖交易利润,香港并没有征收预扣税。只有特许权使用费会被征收预扣税,且适用税率通常低至2.475%至4.95%之间;
- 香港拥有极低的利得税(企业)和薪俸税(个人)税率,最高税率分别只有16.5%和15%。对于首200万港元的企业利润,还有机会享受8.25%一半的税率优惠。
香港采用地域性征税概念,而非全球性征税。一般情况下,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需在香港缴税。对于一间主要在香港以外经营业务的香港公司,且已缴纳了外国税的公司来说,这是有效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
国际影响力
香港正在迅速地与其他亚洲国家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目前香港已与45个税务管辖区签订全面性协定,协定合作伙伴的详细列表可以在本公司的网站上找到:
(https://henrykwongtax.com/ZH-HK/HONG_KONG_TAX_TREATY_NETWORK)
与离岸税务管辖区(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不同的是,香港位于亚洲的心脏地带,并拥有大量的金融和贸易专业人才,在香港设立经济实质对企业满足最新的国际税务要求相对简单方便。
基于以上原因,当跨国企业的业务想要扩张到亚洲,特别是中国内地时,香港是成立公司的首选。
于中国内地及其他亚洲国家的境内投资
香港是外资企业进行中国内地投资的平台。
一般而言,跨国企业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一间子公司,称为外商独资企业(Wholly Foreign-owned Enterprise, WFOE),或是一个代表办事处(代表处, Representative Office, RO)。本公司将会就这范畴解释香港公司如何协助减低跨国企业整体税负。
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 (WFOE)
当跨国企业计划在中国内地成立生产基地,或与中国内地客户进行贸易时,由于增值税税制,通常会在当地设立一家外商独资企业。
普遍做法是先设立香港控股公司,再于中国内地成立外商独资企业。这是基于以下几点诱因:
- 支付给非内地居民的股息、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通常在内地需缴付10%的预扣税。若收取者为香港税务居民,按照香港与内地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该预扣税会被减至5%至7%;
- 中国内地会按照税收协定提供更优惠的税务待遇予香港纳税人;
- 由于香港地理上是大湾区的其中一部份,在香港设立实体业务以支持中国内地的营运亦相对容易; 及
- 如上所述,香港不对股息收入或资本增值征税。同时,亦不对股息收入征收预扣税。
代表办事处 (代表处)
当跨国企业打算在内地成立客户联络处或后勤办公地点时可以考虑在内地成立代表处。代表处不能产生任何收入。在法律上,代表处亦并非一个独立的法人。利用香港总部在中国内地设立一个代表处是合理的选择。
尽管代表处是一个成本中心,但该代表处仍有机会在中国内地被要求按推定应评利润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双重征税的现象可能会出现。
基于香港与中国内地是避免双重征税的合作伙伴,所以只要可以证明内地代表处协助了香港企业总部的营运,则可享有两种扣税优惠:该内地代表处的支出之税务扣除(tax deduction)或税收抵免(tax credit)作为抵扣香港的利得税。这是一个有效避免香港和中国内地双重征税的方法。
在亚洲营商:减少海外预扣税
由于香港与大多数亚洲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因此香港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投资者筹划减少其在亚洲区的预扣税负担。
除了中国内地,其他亚洲发展中国家如印度和印尼,也因其快速的经济增长,吸引着跨国企业。但问题在于,如果没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从这些国家汇出资金的预扣税一般都相当高。
本公司就着多年经验,总结出三种常见方案。这些方案中,香港税务居民的身份可以协助投资者降低其海外税务负担。
方案1:服务酬金安排
以一家在印尼拥有数个客户的香港的服务提供者为例子。许多香港企业可能在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就他们的服务酬金收入在印尼缴交了大量的预扣税,这是因为他们的海外客人代表他们缴交了该税款。
如果该香港公司能向印尼政府出示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则可帮助其减少服务酬金的预扣税,预扣税通常可由20%降低到5%至10%。
此外,在印尼已缴付的预扣税可作为税务抵免去抵扣香港利得税。这样,通过适当的税务规划,就不会出现双重征税的问题。
另外,这样类似的筹划可以运用到其他亚洲国家,包括印度及马来西亚等。
方案2:贷款融资安排
这个方案以一家向关联的日本公司提供计息贷款的公司为例。在日本,日本本地公司向非日本公司支付的利息通常会被征收20%的预扣税。但因香港与日本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因此,预扣税的税率可由20%减至10%。
除上述提及的税务抵免方法以外,双重征税问题还可通过在香港申请境外利润豁免(offshore claim)来解决。根据「提供信贷」测试方法,若借款人在香港境外收到相关贷款,该贷款利息收入的来源地会被视为来自海外,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
由于大多数亚洲国家均会对支付给非当地居民的利息征收预扣税,因此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可以为这些贷款安排降低预扣税税负。
方案3: 特许权使用安排
特许权使用安排常见于西方品牌拥有者与亚洲公司合作进入亚洲市场。这些特许权使用安排包括特许经营协议、品牌产品销售或游戏营运权协议。
更重要的是,外资企业似乎更愿意与其亚洲合作伙伴的香港公司签订特许权使用安排,尤其是有外汇管制体系的亚洲合作伙伴,如中国内地。跨国企业可能会要求他们的亚洲合作伙伴在香港设立公司用以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由于收入是由内地或其他亚洲公司赚取的,而特许权使用的支出费由香港公司承担,这可能导致重大的收入和支出错配。如果企业公司内部之间没有做好充足的应对,收支不匹配会造成税收低效及产生税务风险。
情况与利息收入相似,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在大多数亚洲国家均需被征收预扣税。香港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也征收预扣税,但根据本公司的经验,该特许权使用费之境外收取者在香港被征收的预扣税可以用于抵扣他们在当地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然而,最重要的是纳税人需要了解香港的相关税收管理程序。
由于特许权使用的安排通常很复杂,因此寻找具有国际税务经验的税务合作伙伴非常必要,以便有效的进行税务筹划。
如何申请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
经过上文讨论,成为香港税务居民并获得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书对国际税务筹划的重要性相信不难理解。然而,不是每一家香港公司都可以成为香港税务居民。
为了获得香港税务居民身份证明,一家公司必须在香港实行其管理和控制权。香港税务局没有一个具体的要求,但一般期望香港税务居民能够维持长驻香港的董事和员工及在香港设有实体办公室。
由于香港税务局对签发税务居民身份证明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因此在提出申请之前,本公司建议先向税务顾问寻求专业意见。
有关税务居民证明申请流程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本公司的网站:
(https://henrykwongtax.com/zh-hk/hktrc_service)。
关于郑郑会计师事务所
郑郑会计师事务所是香港排名前20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在香港和内地拥有300名员工。本公司是香港20多家上市公司的首席审计师,亦是100多家上市公司的税务顾问。本公司致力于提供香港,中国内地和国际税务咨询服务,以及向国际客户提供转让定价咨询服务。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在香港申请税务居民证明的信息,或向本公司的税务专业人士需求建议,请随时与本公司联系 (电邮: henry.kwong@chengtax.com.hk或电话: +852 3962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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