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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我国已批准设立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中国证券网
2015-10-15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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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10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数据并回应热点问题。

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介绍,2005年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设立了12个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部地区有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深圳市、浙江义乌市和福建厦门市。中部有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和山西省。西部有重庆市和成都市。东北有沈阳经济区、黑龙江“两大平原”地区。这些试验区的改革试验主题大体上分为六种类型,包括开发开放、统筹城乡、“两型”社会建设、新型工业化、资源型经济转型、现代农业。

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各试验区面临着更为艰巨的改革任务和更为紧迫的改革要求。下一步的试验,着力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综合监管执法体系改革,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是加快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创新投融资体制,推进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三是加快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多规合一”制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四是率先建立绿色发展评估考核体系,开展“两型”标准化建设,完善第三方治理机制,完善城乡环境同治机制。

五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探索社会事业管办评联动机制,推进医养结合改革,培育多元化社会组织,加强社区的建设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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