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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采取五方面措施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北京
2016-01-1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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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12日在发展改革委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采取五个方面的措施,坚定不移地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加强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途径,加快化解产能过剩。

--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法治办法来化解产能过剩,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的硬约束。

--加大政策力度引导产能主动退出。研究制定务实有效的激励政策措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压减产能,包括: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的需要,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主动退出过剩产能;实施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减量化兼并重组,退出部分产能;城市钢厂实施转型转产或减量化环保搬迁;结合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通过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优势产能"走出去"。

--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规范政府行为,取消政府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和各种形式的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强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依法解决兼并重组、产能退出的资产债务处置和职工安置等问题。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等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保政策,妥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以钢铁、煤炭等行业为重点,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在化解产能过剩方面取得突破,同时中央将设立专项资金,对地方和企业化解产能过剩进行奖补,主要用于人员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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