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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福建省CPI同比上涨2.3%

福州
2015-09-1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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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8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3%,涨幅比上月扩大0.4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拉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18个百分点。

调查数据显示,在8月份福建省CPI中,城市同比上涨2.4%,农村上涨2.1%;消费品价格上涨1.7%,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7%。新涨价因素影响约为2.0个百分点,上年"翘尾"因素影响约为0.3个百分点。当月八大类商品呈"七升一降":食品类上涨3.5%、烟酒及用品类上涨3.6%、衣着类上涨3.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0.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5.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3%、居住类上涨1.8%;交通和通信类下降2.4%。

1-8月平均,福建省CPI同比上涨1.7%。其中,城市和农村均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3.0%。新涨价因素影响约为1.0个百分点,上年"翘尾"因素影响约为0.7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呈"七升一降":食品类上涨2.2%、烟酒及用品类上涨1.5%、衣着类上涨4.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3%、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4.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0%、居住类上涨1.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7%。其中,食品类拉动同期全省CPI上涨0.78个百分点。 今年8月份,福建省CPI环比上涨0.5%。其中,城市和农村均上涨0.5%;消费品价格上涨0.7%,服务项目价格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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