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政府网4月5日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工作目标: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稳妥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案件得到依法稳妥处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金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意见强调,严格风险高发行业市场准入。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高发行业的登记管理,严格把握准入标准,重点关注企业股东背景、信用状况、经营团队、运营方案、风控措施等,做好风险评估。各区(县)政府要密切关注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等风险高发重点领域,辖区主要商务楼宇、科技园区、招商中心等要明确“谁引进、谁负责”的招商原则,落实源头防控。
意见指出,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依托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发现疑似非法集资活动线索。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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