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月20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表示,北京市民暂时无需对住宅用地使用年限有过多的担心。关于出让住宅用地,北京市按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70年,目前北京市最早出让的住宅用地到使用年限届满还有40多年。
据北京晨报4月21日报道,北京市国土局介绍,1992年,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第11号令《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标志着本市开始实施以出让为主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关于出让住宅用地,本市按国家相关规定,出让年限为70年,目前本市最早出让的住宅用地到使用年限届满还有40多年。
北京市国土局回应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目前尚未出台关于土地出让期限届满续期的具体实施细则,以后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土地出让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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