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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印发实施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

中国证券网
2016-08-03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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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日从发改委获悉,经国务院批复同意,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川陕革命老区发展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思想、战略定位、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对推进实施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规划》的出台,标志着国家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与脱贫攻坚的“1258”政策体系全面形成。

《规划》提出,要按照“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机遇,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坚持内生发展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带动川陕革命老区全面振兴发展。到2020年,实现老区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明显提升,基础设施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乡协调发展水平大幅提高,建成经济发展、人民幸福、社会和谐、文化繁荣、山川秀美的全面小康社会。

《规划》强调,要进一步拓展区域发展空间、加强区域协作联动、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原川陕苏区核心区域设立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试验区,建立统一协调合作平台,在创新行政管理、基础设施投融资、资源开发、扶贫开发、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赋予试验区改革创新和试点示范职能。着力打破行政界线分割,培育建设区域统一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解决特殊困难和问题,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针对川陕革命老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体系,强化能源保障,尽快破解发展瓶颈制约。促进资源开发与特色产业发展,切实发挥辐射带动效应。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强化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协调发展。同时,明确了加强规划引导和重大项目建设、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强化土地政策保障、完善资源开发与生态补偿、促进干部人才交流和对口帮扶等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

《规划》要求,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老区的投入和工作指导力度,帮助解决实施中的突出困难,支持川陕革命老区和老区人民与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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