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12月19日电(记者孙飞)记者19日从深圳市委宣传部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深圳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了《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战略定位、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列出127项具体工作举措,为下一阶段工作画出"施工图"。
行动方案把意见每一项任务逐一细化、分解、落实,衔接2025年"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第一阶段发展目标,分阶段推动未来6年先行示范区各项重点工作,体现了在中央和广东省的全力支持下,深圳发挥核心引擎和先行示范作用,充分释放"双区驱动"效应。
行动方案分为三个部分,共127项具体工作举措。
第一部分是全力推动一批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任务落地实施,提出了7项重大牵引性工作,包括:全面深化前海改革开放、加快创建深圳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加快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开展国际人才管理改革、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
第二部分聚焦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对照意见"五个率先"的任务部署,明确了八个方面的百余项具体工作举措。包括率先实施新一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率先构建具有世界级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率先突破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率先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率先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率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等。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政策保障、构建实施机制、鼓励全社会参与等。
下一步,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制定实施2019-2022、2023-2025年两个三年滚动工作规划,确保跑好先行示范区建设的"第一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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