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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

中国证券网
2020-03-03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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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出台48条举措,涵盖物资供给、企业复工复产、重点项目建设等领域。

  《若干措施》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同时,加大土地出让力度,完善供地方式,优先保障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实现精准供地。新出让土地可在签订出让合同时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价款,一个月内缴纳50%,余款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在提振汽车消费方面,《若干措施》称,针对疫情期间市民自驾通勤的需求,加快推进落实2019年6月明确的新增10万个中小客车指标额度工作,并视情况研究推出新增指标。2020年3月至12月底,按照鼓励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原则,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推进汽车更新换代,对置换或报废二手车的消费者,在该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国六”标准新车,每辆给予3000元补助。

  《若干措施》表示,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经济核心技术,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科学技术创新研究平台,提供一批创新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形成一批创新示范高地,塑造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率先实现5G基站全覆盖,加强5G商用推广,加快释放5G+4K产业发展潜力。加速数字技术与金融、商贸物流、农业、文旅等产业的融合,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产业生态。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打造智慧医疗服务体系。

  “支持创新型国企通过混改提高竞争力,加快实施一批混改项目。” 《若干措施》提出,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投资带动作用,加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补短板力度,确保国有投资增速和扣除房地产业的投资增速比全市增速高30%以上,市属国企R&D经费支出增速比全市增速高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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