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规范产业扶持财税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各市县政府、各部门以及有关园区今后在制定招商引资、产业培育和扶持政策时,一律不得签订或出台与企业缴纳税收直接挂钩的扶持政策。
同时,省政府对已经出台支持市县及园区的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力度继续保持不变。市县政府及园区收到省财奖补资金后,不得将财政奖补资金与企业缴纳税收同非税收入挂钩直接奖励给企业。《通知》将自6月25日起开始施行。
“相关政策出台主要基于实质性经营以及引导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优势产业的角度考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招商引资,不少地方政府会采取财政资金与税收挂钩进行返还或激励的方式。这种方式从短期内看会吸引投资,带来一些短期经济、就业目标的实现,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是不利的。
李旭红分析称,财政资金与税收挂钩进行返还或激励,有可能形成税收洼地,带来一些企业的税收套利行为,不但造成地方之间的恶性竞争,更重要的是会侵蚀地方税基,伤及地方财政的根本。市场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的效率取决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人为运用税收的扭曲去影响经济,将无法促进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市场的理性抉择。
根据《通知》要求,具体奖补资金使用方案由市县及园区研究制定。海南全省各级财政安排的产业扶持奖补资金可重点统筹用于提升园区重点产业培育能力、提升园区人气指数、提高园区运营效率和减轻入园企业运营成本等,具体可用于7个方面。
比如,按照实质性运营的要求,可与落户企业签订对赌协议。对赌指标可以是固定资产投资、营业收入、年度产值、市场占有率、企业成长、企业上市、企业排名、人才引进、业务培训、企业获奖等,入园企业完成对赌目标后给予综合奖励。
《通知》还明确,支持园区管理机构和园区企业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向园区。支持采取贴息、奖励和补助等多种方式对入园企业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数字化转型、技术改造、扩大再生产、上市辅导等进行奖补。
在李旭红看来,将这些财政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的成本,能够形成良性的长期产业激励效应。海南自贸港作为我国高水平开放的高地,其在制度创新上也需要与之相匹配,因此,此次所发布的政策是长远科学发展观的体现。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落地即将一周年,以零关税、低税率和简税制为主要内容的税收制度无疑是自贸港吸引投资的一项重要指标。
根据海南省商务厅的公开信息,从去年6月至今年4月,海南省新增企业共17.1万户,其中互联网产业、文体教育产业新增市场主体数量位居前列,医药、油气海洋、互联网产业环比增速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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