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下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跨境电商跃升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行动计划》,山东围绕跨境电商产业带打造、知名品牌培育、金融物流服务、便利化水平提升等11方面提出44项政策措施,实施跨境电商跃升发展行动,加快实现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品牌云集、服务高效、生态繁荣,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山东自2015年起先后出台《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提升发展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持续推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目前,在产业规模、市场主体、发展生态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实现了全省全覆盖。此次,山东实施跨境电商跃升发展行动,突出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促进产业集群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做优跨境电商发展生态,力争到2025年,全省打造20个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培育100个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跨境电商知名品牌,孵化1000家跨境电商新锐企业。
山东将聚焦现代轻工纺织、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家电、汽车装备等特色产业,开展“跨境电商+产业带”培育工程,在产业带龙头企业引育、跨境电商园区建设、供应链体系完善、企业孵化、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扶持,提升跨境电商产业集聚和公共服务能力,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山东将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国内外知名跨境电商平台、卖家、独立站、服务商、MCN机构等主体在山东落地总部、区域总部、运营中心、集货中心等项目,支持本土跨境电商主体发展壮大。
围绕培育跨境电商知名品牌,山东将支持企业综合运用平台引流、搜索引擎、社交媒体、跨境直播等多元渠道进行品牌全球推广,大力开展跨境电商出口直播和数字营销业务,提升品牌曝光度和知名度。支持传统生产型企业、外贸企业、商贸企业自建海外独立站,加快聚集独立站全产业链资源,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建站、营销、物流、仓储等服务,抢占私域流量资源开拓国际市场。
山东将落实好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编印跨境电商出口税收政策指引汇编,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对综试区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企业按政策规定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持续落实跨境电商B2B出口增值税税收政策,提高跨境电商B2B出口、跨境电商海外仓模式退税便利化水平。落实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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