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分析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核电走出去的方略

新华丝路网
2018-05-24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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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领域,核电作为一种清洁的新型能源,在未来的世界能源结构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PEST)这四类影响因素入手,结合SWOT(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工具对中国核电走出去进行了全面和深入地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核电走出去的基本方略:共建“一带一路”,加大融资支持,积极推动核电全产业走出去;研究区情行情,防范投资风险,努力开拓新兴核电市场;抢抓战略机遇,提升出口能力,促进出口核电与当地民生项目的融合发展;借鉴国际经验,整合国内资源,深化国际核电市场的多重合作。

由于核电产业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其他多种原因,与快速发展的核电产业实践和走出去的迫切需要相比,目前核电走出去的理论研究显得相对薄弱,从核产业的特殊性出发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论证显得不足,这种困境显然与核电在全球能源结构中不断上升以及“一带一路”能源合作的大趋势不相适应,也难以对核电走出去的实践提供有效指导。针对上述问题,对中国核电走出去的优势、挑战、机会和威胁进行全面分析,提出中国核电走出去的原则、思路、阶段和推动模式,以期为中国核电提升全球的核心竞争力提供理论支持,从而为“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核电走出去提供决策依据。

一、中国核电走出去的意义

核电是重要的高科技产业,目前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生产能力已达到相当规模,具备了包括技术、设备、运行服务等在内的全产业链走向世界市场的能力。核电走出去是我国从核电大国向核电强国的转变、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重要推动力,不仅可以使核电产业本身获得更大发展,同时可以带动上下游诸多产业的发展和外贸结构的合理化。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实施包括核电在内的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助于深化对外关系,尤其是加强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扩大中国在高科技产业领域的国际影响力。我国立足自身的技术和经济优势,推进国际核电合作,将会助力进口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不仅可以保障其能源需求,带动与核电相关的上下游产业获得发展,而且能够在基础设施、就业、居民生活质量等方面改善当地民生,促进社会进步。核电作为低碳清洁的能源,可以提高合作对象国绿色能源的比例,促进其能源结构的合理化,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发挥积极的用。因此,中国核电走出去,不仅对我国具有重大的经济和外交意义,而且对国际也有助于国际核电市场更公平的竞争,为核电的需求国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核电份额的提供,也为应对全球变暖提供新的契机。

二、中国核电走出去的SWOT-PEST分析

SWOT-PEST模型是一般战略分析的重要工具。SWOT通过分析研究对象内部因素的优势(Strength)和劣势(Weakness)以及外部因素的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进行识别研究对象的内部特征;PEST分析法是战略咨询顾问用来帮助企业检阅其外部宏观环境(指影响一切行业和企业的各种宏观力量)的一种方法。对宏观环境因素作分析,不同行业和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经营需要,分析的具体内容会有差异,但一般都应对政治(Political)、经济(Economic)、社会(Social)和技术(Technological)这四大类影响企业的主要外部环境因素进行分析(见表1)。

中国核电走出去SWOT-PEST矩阵分析.webp

(一)优势分析

1.中国核电走出去支持政策的趋向明显

正因为核电走出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在相关的规划、文件中都有关于鼓励、支持和指导核电走出去的政策。核电已经成为继高铁之后我国产业“走出去”的新品牌项目,核电外交正逐渐成为我国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新亮点。

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和指导核电走出去的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指出:“深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采用境外投资、工程承包、技术合作、装备出口等方式,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推动装备、技术、标准、服务走出去”。《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9号)规定:大力拓展产业投资。推动我国优势产业产能走出国门,促进中外产能合作,拓展发展空间。鼓励较高技术水平的核电等行业企业到“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投资。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建立服务核电企业科学发展协调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国能综核电[2013]460号)提出,未来应提升核电行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强对核电出口的组织和领导,按照“统一思想,集中目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原则,支持企业以工程建设、设备制造、技术支持和国家银行贷款等多元化方式参与国际项目竞争,不断提高我国核电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在“贸易畅通”指出:“加大金属矿产等传统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合作,积极推动核电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推进能源资源就地就近加工转化合作,形成能源资源合作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加强能源资源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促进沿线国家加强在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深入合作,推动建立创业投资合作机制。”这些政策文件,为中国核电走出去指明了方向,也已形成了核电走出去的强大政策支持体系。

2. 我国具有核电站批量化建设能力和走出去的初步业绩

我国核电建设已有三十年的历史,国内核安全记录良好。而核安全是发展核电的基本底线,也是核电走出去的基本前提。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国大陆核电机组运行已达177堆年,核电份额达2.39%。迄今为止,中国未发生过国际核事件分级2级及以上的运行事件,中国核设施周边环境辐射水平处于正常范围,核安全风险总体受控。中国现有运行核电机组30台,在建核电机组26台,共56台,如果按计划开工,2016年机组数会超过法国的59台,成为世界第二。到2020年,中国核电机组数量将达到90余台,装机容量将超过法国,仅次于美国,成为世界第二核电大国。

与此同时,我国核电走出去也有一定的业绩基础。自1991年以来,我国已向巴基斯坦出口了6台核电机组,巴基斯坦是我国核电出口最多的国家。2013年,出口巴基斯坦的两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开工建设,实现了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走出国门零的突破,使我国成为国际上第4个能独立出口三代核电技术的国家。“华龙一号”已经在巴基斯坦、阿根廷、肯尼亚落地,中国核电“走出去”最具现实性的“华龙一号”于2015年5月在中国国内开工,8月在巴基斯坦开工,目前进展顺利,争取2020年实现商业运行。“华龙一号”示范工程的建设,在国际上将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力。我国也与罗马尼亚达成合作开发切尔纳沃德核电站3、4号机组意向。我国与阿根廷、苏丹、南非埃及、肯尼亚等国家的核电合作意向谈判也已取得积极进展[4]。2016年1月,中国与沙特签订了《沙特高温气冷堆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国第四代核电技术高温气冷堆项目实现“走出去”的重大突破。此外,已与阿联酋迪拜、南非等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高温气冷堆项目合作谅解备忘录。虽几经波折,2016年9月,中广核以参股三分之一的比例,与法国电力集团合作角逐的英国欣克利角C核电项目,仍获得拥有成熟完善核电评审和准入标准的英国政府批准,中法双方后续还将共同推进塞兹维尔C和布拉德韦尔B两大核电项目,而布拉德韦尔B项目拟采用中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华龙一号”,这意味着中国核电企业首次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给中国核电企业实现从“拼船出海”到“造船出海”增添了信心。英国核电项目的进展,将对中国核电开拓国际市场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增强新兴市场国家对‘华龙一号’技术的信心。我国核电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的初步业绩,为中国核电扩大出口树立了品牌,奠定了基础,也将为中国核电继续开拓国际市场创造了良好开端。

3.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且性价比高

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和创新,我国的核电技术不断走向成熟,且已具备出口的技术实力。我国在核电研究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工程建设、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人员培训、资金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具有相对优势,这些是我国核电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基础。我国核电的研发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先后掌握了30万、60万、100万千瓦第二代反应堆技术,实现了核电自主设计、自主制造、自主建设、自主运营。目前已研发出了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核电机型的自主品牌“华龙一号”,通过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安全审查,示范工程已在福建福清开工建设。在研发能力方面,我国建立了世界上为数不多、相对完整的系列关键技术研究试验装置。针对国际上提出的第四代核电技术概念,我国相关科研单位对推荐的6种堆型都展开了不同深度的研究,部分成果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全球首台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已在山东荣成开工建设。

中国核电走出去也具有性价比高的经济竞争力。从国际范围来看,由于有强大的装备制造能力作支撑,中国核电建设的成本较低、性价比较高,与国际同等安全型号相比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以中国三代核电自主品牌CAP1400为例,根据示范工程测算,其含税电价低于0.4元/千瓦时,比标杆电价低,标准化和批量化之后,CAP1400的市场竞争力会更强。

(二)劣势分析

1.国内资源整合的合力不够

目前,我国核电出口的企业主体呈现中核、中广核和国核“三强并立”的局面,在核电走出去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存在着资源整合不够、合力不强甚至恶性竞争的现象。中国核电走出去,必须形成一个拳头,集中多种优势,这样才能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的需求。由于引进技术来源不同,我国三代核电技术呈现中核、中广核和国核技三足鼎立的格局。国核在AP1000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CAP1400。中广核和中核分别对自身现有的二代核电技术进行改进,开发出符合三代安全标准的核电技术ACPR1000和ACP1000。与日本、韩国核电技术装备“走出去”主推一种技术不同,我国三条技术路线同时并存且相互竞争的局面,导致我国核电对外推销技术时缺乏说服力。2014年,在政府的主导下中核与中广核联合开发“华龙一号”,国内三代核电技术“走出去”的竞争路线由三条变为“华龙一号”和国核技的CAP1400这两条技术路线,实际上技术路线相互竞争的局面并未得到根本改变。

2. 核电公众接受性的挑战

公众接受是核电持续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在核电发展初期,更多考虑的是技术性和经济性因素,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公众的意识对核电政策的作用也将越来越强。核能的利用一直存在着公众疑惑等挑战,一些国家就是因为公众的反对而放弃利用核电。公众的“核态度”如同经济性和安全性一样,已成为核电持续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陈润羊,2015)。国外核电发展的实践表明,公众接受性对核电发展有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之分。一方面,由于公众接受性的变化或者降低,使一些核能发展计划被迫搁置,如美国的尤卡山高放废物处置库就因公众的强烈反对而迟迟不能按计划实施,瑞典和德国因公众的抗议而不得不实行“弃核”政策等。另一方面,公众接受性还可能间接地影响核电的安全目标和管理。如三里岛事故后,为了恢复公众对核电的信任,美国核管会提高了核安全标准,加强了建设和运行阶段的监查。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反核高潮,同时也促进了对核安全标准的提升。这些严峻的事实表明,中国核电出口,不得不面对国际社会和进口国民众对核电接受程度的考验,需要做好应对这方面各种风险和复杂局面的准备。

3.出口运营经验的不足

尽管我国核电走出去已经取得了初步业绩,但我国毕竟是国际核电市场的后来者,无论是与美国、俄罗斯、法国等传统的核电出口强国相比,还是与日本、韩国等国际核电市场的新秀相比,目前我国在核电技术推广、对外营销、国际化的经贸和法律等综合人才、国家合作等能力方面都还有不小的差距。目前,我国仅与巴基斯坦等几个国家有实质性的合作,核电出口的市场范围和所占的市场份额小,出口运营经验不足,核电技术本身的创新能力还不够强。这些劣势影响和制约了我国核电的对外出口,是核电走出去急需应对的挑战。

(三)机会分析

1.“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为中国核电走出去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现在世界上有核能、正在发展核能和需要发展核能的国家有70多个,其中处于“一带一路”的就有40多个。预计到2030年,“一带一路”相关地区的核电机组将会达到近100台。有预测表明:如果能抓住“一带一路”地区20%的核电市场机遇,将能产生3万亿元人民币的产值。在“一带一路”及其所能辐射的广大地区,中国依靠经济规模巨大、经济增长速度和产业升级较快、产业体系相对齐全、对世界经济影响能力较强等优势,必将使包括核电在内的强优势出口产业较快增强国际竞争力。如果中国核电能充分发挥完整核工业体系的优势,那么将带动核燃料、核能装备制造、核电运行服务、核设施退役治理及核技术应用等全产业链“走出去”,形成规模更加巨大的输出型核电产业体系。

2. 国际核电市场的空间广阔

据世界核协会(WNA)的研究报告,全球核电在2030年甚至以后都将始终保持增长态势。低情景下,到2030年核电将会保持8%的增长率,装机规模将达到373吉瓦至401吉瓦;高情景下,装机将可能达到700吉瓦,增长率升至88%。同时WNA所完成的供应链报告显示,到2030年,全球计划新建的核电总采购额将达到1.2万亿美元。国际原子能机构的预计同样印证了核电国际市场的巨大机遇:未来10年,除中国外,全球将新建60~70台10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海外核电市场空间将达1万亿元。另据统计,全球目前有约70座在建核反应堆,预计到2030年,拥有在运核电厂的国家数量将从目前的30个增至35个,核能发电量将比当前水平翻一番。全球核电市场在经历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出现了加速回暖的趋势,这无疑为中国核电提供了海外大显身手的机会。对于拥有先进的第三代成熟核电技术和第四代研发、试验技术的中国核电来说,有坚实的基础和条件利用好这种机会,成为世界核电强国。

3. 气候变化对清洁能源的需要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关于全球气候变化的最新评估报告表明, 1880-2012年,全球海陆表面平均温度呈线性上升趋势,升高了0.85℃;2003-2012年平均温度比1850-1900年平均温度上升了0.78℃。全球变暖已经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2015年底的巴黎气候大会达成协定,将本世纪末全球温度升幅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积极响应,并作出了减排承诺。这对于有助于减排的核电产业来说,是个良好的发展机遇。美国国家能源部官员表示,要实现目标,必须要把核电的总量提高到现在的3倍。

在全球能源危机和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下,核能作为一种清洁、高效、优质的现代能源,在世界能源结构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位置。由于核能利用具有清洁、经济、稳定等多方面的优势,过去100 多年间,人类的能源利用总量在不断增长的同时,能源结构也在不断变化,其中核能具有不断上升的趋势。无论是从解决能源需求,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不断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方面看,还是从遏止环境恶化趋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应对全球变暖方面来说,核能在世界能源结构中都占据重要地位。这就必然形成全球核电市场持续扩大、核电建设步伐加快、拥有优势核电产业的国家将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的基本趋势,为中国核电走出去提供不断增强的外部推动力和越来越多的项目机会。

(四)威胁分析  

1. 面临多重风险的复杂性

由于“核”的特殊性,核电走出去不仅仅涉及技术和经济问题,更多的是涉及到安全性和政治性问题,相比其他产品和服务的出口显得更为复杂。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核电厂招评标导则文件内容,海外承建核电项目主要面临如下主要风险:政治和政策风险、国别风险、融资风险、监管和许可风险、法律法规风险、信誉风险、电力市场风险、核事件风险、核责任风险、劳工/材料风险、环境风险、技术风险、完工风险、运营风险、售电风险等。

因此,核电“走出去”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军事等多方面的高度复杂的系统工程,突显其复杂性。核能项目与普通的能源项目不完全相同,二者既有一定的共性,也有“核”与“非核”的特殊属性。核能项目与普通能源项目都需要面对“走出去”过程中共同性的经济、社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常常因为地区、国别、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差异,而必须使用不同的方式和策略。核元素具有放射性等特殊自然属性,这使得核能的开发利用蕴含着巨大的核事故风险,由此决定了核能走出去须遵守更为严格的管控规则,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等国际核能组织的监督约束。军用核技术与民用核技术具有一定的相通性,尤其是核动力、铀浓缩等军民两用技术包含着核扩散的风险,是国际上敏感的政治、军事话题,这决定了核能“走出去”是有限制的普惠性能源项目。核电全产业链“走出去”涉及领域广泛、技术复杂、单位众多、时间漫长,其复杂性是其他产业难以相比的。应对这些复杂性、风险性难题,无疑将显著增大核电建设的成本,但更重要的则是需要提高核产业的整体素质,具备支持核产业走出去的配套性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条件。

2. 国际核电市场激烈的竞争

目前国际上核电市场主要由具备完整的大型核电技术输出能力的国家掌握,这些国家主要是具备百万千瓦级别市场竞争力的美、法、俄、加、日、韩等国。从核电技术方面来看,全球核电技术呈现日本、美国和法国等三国为主导的局面,即日本东芝——美国西屋(提供AP1000技术)、日本三菱——法国阿海珐(提供EPR和APWR技术)、日本日立-美国GE(提供ABWR和ESBWR技术)。此外,全球三代核电技术还包括韩国的OPR1000和APR1400技术,俄罗斯的AES-92和AES-2006技术。在核电装备制造领域,知名企业主要包括斗山重工、东芝、三菱、日立、阿海珐、恩萨、安萨尔多等。在国际核电项目招标中,我国核电企业不可避免要面临来自欧、美、日、韩等核电大国的激烈竞争,“走出去”面对的困难较大。

3. 反核运动的影响 

总体而言,国际上存在拥核派和反核派两种声音,他们各自相互辩论并争取舆论和公众的认可。客观地看,理性的反核派有助于核电建设向更安全的目标迈进。然而,国际上也存在部分激烈的核电抗争者,并发起一系列的反核运动,以实现他们心中的所谓“无核家园”。尽管反核运动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但这种运动会影响到核电的发展,当然,也会影响核电的合作和出口。

反核运动是一个反对核能应用的社会运动,参加者多为环保主义者或专业人士,他们在当地、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组织运动。较大的此种组织有国际防止核战争医生组织、核裁军运动、地球之友、绿色和平等。反核运动最初的目的是促成核裁军,但现在,运动的重点已转向了反对核能应用。在1986年切尔诺贝利核事故之后的很多年里,核能在大多数国家都没有被提上议事日程,反核运动似乎取得了胜利。因此部分反核组织已经解散。但是,在20世纪初,由于核能工业的公共关系,核反应堆设计的改进和对气候变化的担心,核电重新回到了一些国家能源政策的讨论中。2011年,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又使核电站的复兴减缓,并且使全世界对核能的热情下降,使部分国家不得不进入观望状态。因此,在2011年6月,澳大利亚、奥地利、丹麦、希腊、冰岛、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马耳他、葡萄牙、以色列马来西亚新西兰和挪威等国仍然拒绝核能的使用。同时,德国和瑞士决定逐渐放弃核能发电。

三、中国核电走出去的基本方略

通过中国核电走出去的SWOT-PEST分析,可以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技术等方面,识别出核电走出去存在的内部优势和劣势、外部机会和威胁,进而提出中国核电走出去的四种方略。S-O战略:依靠内部优势,利用外部机会。S-T方略:利用内部优势,规避外部威胁。W-O方略:利用外部机会,弥补内部劣势。W-T方略:减少内部劣势,规避外部威胁。具体见表2。上述中国核电走出去的四种方略,可分别详述如下。

基于SWOT-PEST模型的中国核电“走出去”方略.webp

(一)共建“一带一路”,加大融资支持,推动核电全产业走出去

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主要内容,中国核电已经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如巴基斯坦等有了成功的合作项目。由于核电是技术密集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大部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尽管对发展核电有巨大需求,但往往难以承担数额庞大的核电前期投资。为了加快中国核电走出去的步伐,一方面需要依托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另一方面,国内银行也须加大对核电走出去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进而解决核电走出去资金缺乏的后顾之忧,并形成中国核电走出去的比较优势之一。

现代核产业一般被看成是围绕核技术的利用,涵盖核矿藏的勘探、开发和核原料的生产、加工,核能发电和供热,核废料处置和处理,以及科研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测试认证、运行服务及人才培养等诸多领域的产业体系,其体系构成如图1所示。从中可看出,核电产业是核产业的核心组成部分,但非动力的核技术应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一个新兴产业领域。核电作为现代核产业的核心构成部分,是动力核技术应用最广泛的领域。核电产业包括核燃料循环、与核电站有关的科研设计、装备制造、工程建设、设备采购、调试运营、维修退役以及与核电企业相连的电网等产业群。核电的关联产业是指与核电的设备制造、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设安装及核技术应用等领域相关的产业。将众多的分支行业、关联行业维系成一定的产业体系的主要纽带就是产业链,其实质乃是不同产业或行业之间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的供给-需求关系。核产业链同样也是一种供需关系,是核产业各分支行业和关联行业之间因分工协作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物质、技术、服务的需求-供给关系链(陈润羊,2013)。

中国核电走出去,就要发挥整体实力,推进包括核电的设备制造、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设安装等领域的全产业链的走出去,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出口核电站的安全,增强中国核电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中国核电品牌的影响力。

(二)研究区情行情,防范投资风险,努力开拓新兴核电市场

目前,中国核电走出去面临的压力是巨大的,在国外市场往往只是充当“小伙伴”的角色,离核电强国的目标还很远。中国核电想要成功走向世界需要认真对待以下挑战:技术问题、经验缺乏、市场形势、竞争激烈和政治考量。核电项目具有成本高、建造周期长等特点,在核燃料循环、核废物管理、防扩散、跨境运输、核损害、安全监管等领域存在特殊风险,必需严格遵守核安全、安保、保障监督、核责任等国际条约有关规定。在海外承建核电项目,由于地区的自然和经济社会条件以及国别、民族、文化、宗教、政治等因素的影响,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不确定性、困难和挑战远比国内要多。因此,中国核电走出去,就要深入研究出口目标国的区情国情,深入了解当地的政治制度、经济体制、能源政策、历史文化,宗教传统等诸多情况,构建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金融风险在内的海外投资国家风险评估体系,对核电出口的潜在目标国进行全面细致的风险评价,并实施相应的应对策略。

为避免与美、俄、法等核电巨头形成过度竞争,中国核电走出去要实施错位竞争的策略。因为核电走出去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涉及更为复杂的国际政治格局,因此,在出口区域导向上,先期以“一带一路”相关及其辐射区域为重点,逐步开拓新兴的国际核电市场。“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东面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西面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其间是广袤的潜力巨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核电出口的目标市场战略选择还是应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兼顾发达国家,具体来说就是要不断开拓和巩固以阿根廷为重点的南美市场,以阿尔及利亚为重点的非洲市场和以巴基斯坦为重点的亚洲市场。为了有效配合核电出口,必须加快推进与合作国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的“五通”建设,促进形成“一带一路”相关国家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互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三)抢抓战略机遇,提升出口能力,促进核电民生项目的融合

在经历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之后,当前全球核电的回暖趋势明显,国家原子能机构和世界核学会的预测清楚地表明,未来国际核电市场需求旺盛、前景明朗。中国核电走出去要注重依托国家整体实力,通过加强双边、多变关系,抢抓难得的国际战略机遇,提高中国核电的核心竞争力。需要打造一支以国内为主的设备供应商团队,形成一支经验丰富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团队,拥有一个精通商务、法律的专业班子。中国核电出口的战略推进和战术跟进要配套,产品的安全性和经济性要合理均衡,先进性和成熟性要有效统一,努力提升核电走出的设备配套供货能力、工程建设管理能力、技术服务能力和技术转让能力。

化解当地公众对发展核电的疑虑,争取当地民众对中国核电的认可,无疑是核电走出去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这就需要在实施中国核电走出去的过程中,考虑如何兼顾当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能源需要与创造就业、政府支持与民众感受、长远发展与当前利益等一系列关系的问题。借鉴和汲取国内水电开发、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等产业先行走出去的经验和教训,核电走出去应与目标国亟需的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项目进行有机契合,从建设医院、学校、道路等民众能感受到实实在在利益的项目着手,努力投身于目标国的经济发展进程和民生改善进程,只有这样,才能为核电等能源合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支持条件。

(四)借鉴国际经验,整合国内资源,深化国际核电市场的多重合作

作为核电出口的后发国家,我国核电走出去需要认真研究美、法、俄和韩、日等国丰富的出口经验,避免走弯路。核能产业走出去能否上升为国家战略,既需要国家的支持和定位,也需要核工业内部持续深化改革,进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并努力提升综合实力。在此方面,俄罗斯有很好的经验值得借鉴:明确的对外出口战略,专业化一条龙出口模式,国内自主有序开发、国外积极拓展,制胜的创新理念和专业队伍强力支持。美、法、日等国家核电出口的以下经验也值得重视:核电出口离不开国家的全力支持,自主品牌是实施核电海外开发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是核电“走出去”成功实施的关键,注重培育自身的竞争优势。

从世界核电出口的类型看:一是以美国和俄罗斯为主代表的原创出口型;二是以法国、韩国为主代表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出口型;对我国而言,总体上也属于后者,但我国凭借强大的制造能力和学习创新能力,并已从引进消化吸收阶段走向再创新出口阶段。在核电出口的推动模式上,俄罗斯是“强政府+大业主”模式:其投标主体为Rosatom公司,设备和燃料供应商配套,可提供投融资和建设及运行等全套服务,承担相关风险,竞争优势在于政府推动和“大业主”式服务,一般不技术转让,本地化设备配套积极性有限;美国是“小业主+大市场”模式:反应堆供应商牵头作为投标主体,AE公司+设备供货商+燃料供应商组团,竞争优势在于技术先进并可转让,一般不投资以规避投资风险,政府介入少;法国是后来居上的“大业主”模式:法国是以EDF和AREVA组合为投标轴心,形成设备、燃料、投融资、建设和运行等全套服务,并承担相关风险,以满足不同业主的不同需要,竞争优势在于政府推动和“大业主”式服务和部分设备本地化生产,一般不技术转让,设备配套积极性有限。

对于中国而言,就要实施“强政府+三国企+目标市场”模式:通过政府的强力推动,中核集团、中广核集团和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三大国企联手,针对潜在的目标市场,进行整体性地竞标、争取和谈判等相关工作,推进中国核电的走出去。统一思想、集中目标、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实施分步走策略,先从装备技术出口开始到最终实现核电全产业链的出口。以技术为牵引,型号为驱动,通过掌握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推动包括推进包括设备制造、技术研发、工程设计、运行维护、教育培训、建设安装等领域的核电全产业链的走出去。在具体策略上,根据出口国核电项目的特点,既要与其他核电出口大国进行有限度合作,借船出海,并发挥各自的优势;也要进一步整合国内资源,避免恶性竞争和互相压价,增强中国核电走出去的整体竞争力,在国际核电市场上形成中国核电的强大品牌。

总之,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的重要领域,核电作为一种清洁的新型能源,在未来的世界能源结构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已经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我国核电“走出去”,不但可以优化我国的贸易结构,也将为全球应对气候变暖做出积极贡献。“一带一路”相关及其辐射区域是我国核电走出去的重点目标市场,中国核电走出去要以技术为牵引,型号为驱动,核电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为关键,核电全产业链走出去为导向,核电企业要以工程建设、设备制造、技术支持和金融服务等多元化方式参与国际核电项目竞争,不断提高我国核电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陈润羊 兰州财经大学丝绸之路经济研究院副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区域经济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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