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该意见强调了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并要求遏制过度逐利的行为。
学前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短板”。随着社会需求与资源供给缺口的增加,近年来民间资本大举进入幼教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入园难”问题,但也让资本逐利性与教育公益性的冲突日益显现。因为有利可图,幼教产业成为资本市场的“盛宴”,幼儿教育成为“最昂贵的教育”。
在逐利的驱使下,幼儿园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空调费等层出不穷,“双语教学”“艺术特长”“早期潜能开发”成为天价学费的注脚,办园条件堪忧、安全隐患频现,师资质量差、教师待遇低,以至于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逐利不应是学前教育的追求,公益性才是其根本属性之一。在幼儿园接受教育,对人的一生至关重要,对开发智力、培养习惯和促进身心健康等影响深远,同时也为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奠定基础,是关系到人口素质提升的大问题。强调学前教育的公益属性,对促进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社会公平、脱贫攻坚等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作用。
此次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若干意见提出一系列关键性治理措施,对于公立及非营利性幼儿园,“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商业控制手段被逐一禁止,而对于营利性幼儿园,则提高了准入门槛,要求取得“省级示范园资质”,并切断了营利性幼儿园开展直接资产证券化的路径。
对于那些抱着发财目的办幼儿园的,请另择他路。让学前教育回归教书育人的本质,还幼儿园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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