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布,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上述新规,"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同时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 纳入监管体系 《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同时,《办法》明确,对网约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需要专车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和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取得预约出租汽车类别的《道路运输证》。
另外,《意见》规定,专车公司应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相关服务器设在中国大陆,并在服务所在地具有相应机构和服务能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不享受出租汽车燃油补贴。
专家指出,《意见》和《办法》的发布,意味着"专车"身份的合法化,同时也将其纳入了行政管理体系。此前,上海市交通委10月8日宣布,向滴滴快的专车平台颁发网络约租车平台经营资格许可。这是国内第一张专车平台的资质许可,滴滴快的也成为第一家获得网络约车租车平台资质的公司。 影响不一 《意见》和《办法》对专车市场的影响不言而喻。《办法》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为乘客和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运营服务。
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据此规定,滴滴顺风车、人民优步等运营平台的类似拼车、顺风车的业务都将受到影响。 同时,出租车行业也将受到直接和间接的影响。《意见》指出,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并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承包费或定额任务的项目组成、测算方法。
A股上市公司中,强生控股、海博股份、大众交通、南京中北等上市公司均涉及出租车运营,《意见》和《办法》将对其产生相关影响。 其中,强生控股是一家以出租车运营为主业务的上海本地公用事业龙头,主要经营出租汽车运营、汽车租赁、汽车服务、旅游、房地产开发等业务。
公司拥有出租汽车近13000辆,约占上海市出租汽车总量的25%,是上海乃至中国最大的出租汽车经营商。海博股份是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以出租客运和现代物流为主的上市公司,形成以"海博出租"、"海博物流"、"思乐得"为主体的产业结构,是上海出租汽车行业四大骨干企业之一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的会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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