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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银行渐成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主体

北京
2015-11-23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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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信息显示,浦发银行、北京银行、江苏常熟农商行均于11月18日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江苏常熟农商行是首家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农商行。

此前,已先后有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北部湾银行、宁波银行、包商银行、南昌银行、民生银行、江苏银行、徽商银行共10家银行先后通过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以此计,6月11日监管层允许银行可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后,5个月时间内共有13家商业银行获得牌照。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前获批的10家银行不同,浦发、北京、江苏常熟农商行三家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并非以总行一级部门为备案主体,而是以法人银行为备案主体。 此前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10家银行备案主体也在近期调整。

信息显示,除浙商银行、徽商银行外,其余8家银行均以资产管理部或投资银行部作为备案主体,为"非法人资格"。 截至目前,仅有光大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以总行资产管理部为获批主体,其余8家商业银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备案主体均已调整为法人银行。

基金业协会公示信息显示,光大银行、浙商银行、北部湾银行、包商银行、民生银行、江苏银行、常熟农商行、浦发银行申报的基金主要类别均为"证券投资基金";宁波银行、北京银行申报的是股权投资基金;其余三家都是其他投资基金。 在诸多资管人士看来,银行获得私募基金牌照,意味着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提速。

民生证券报告指出,商业银行在资产质量承压及净息差缩窄两面夹击之下,大资管是商业银行的转型方向。获批私募牌照后可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私募基金,是商业银行大资管业务的又一突破,利于提高非息收入占比,向轻资本转型。 银行取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最直接的影响,即可以作为私募基金的管理人(GP)发起设立基金,而不再局限于有限合伙人(LP),甚至是通道的角色。

不过要注意的是,前述"股权投资"并不意味着银行可以自有资金直接进行对外股权投资,而是代客理财的概念。 资格审批一派热闹气象,但截至目前,13家获得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银行却还没有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出现。

虽然基金业协会已向13家银行下发私募管理人牌照,但根据银监会创新管理办法,任何新产品都需要到银监会报备,银监会也可能将银行发行的私募产品作为特殊理财产品进行管理。 一位城商行资管部人士认为,"银行涉足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涉及私募产品登记、与理财业务的风险隔离等,银监部门也还在商议监管细则,业务如何开展并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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