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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研究所多方位参与新三板业务

中国证券网
2016-04-18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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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去年企业挂牌新三板的热情被点燃,新三板业务越来越受到各大券商的重视,券商研究所也在传统的运作模式中灵活变通,不仅参与尽职调查、内核等环节的工作,还通过承揽等方式介入新三板业务。

一般而言,规模较大的券商研究所其传统的运作模式包括卖方研究及对内服务,规模较小的中小型券商研究所则以内部服务为主,这是券商研究所的主流运作模式。但随着券商对新三板业务重视程度的加深,研究所也加大了对该业务的支持力度。

从2014年开始,由于试点的全国扩容、做市商制度实施等政策环境的改善,新三板开始飞速发展。2015年,A股投资热情高涨,社会投融资需求日益强烈,新三板交投持续升温,挂牌新三板对企业来说也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吸引力。

截至2016年4月1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共计有6564家公司挂牌,总股本达3842.91亿股,流通股本达1361.51亿股。今年已增加了1435家企业挂牌,依然保持高速增长势头。

在企业挂牌新三板的过程中,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企业所要依托的必不可少的市场中介。针对主办券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要求,在与申请挂牌公司签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后,主办券商应针对每家公司设立专门项目小组,进行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必须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至少各一名。行业分析师应具有申请挂牌公司所属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并在最近一年内发表过有关该行业的研究报告。

“简单来说,企业在申请挂牌新三板的过程中,必须获得行业分析师、律师、注册会计师三个人的签字。”国元证券研究中心研究总监苏立峰向记者表示:“所以,具有分析师资格的研究员成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随着新三板业务量的增长,对分析师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据悉,部分大型券商研究所会将培养成熟的分析师输送至相关业务部门。但对于大部分券商研究所而言,由于分析师流动性较大,有分析师资格的研究员依然稀缺,因而难以完成直接的人才输送,只能由分析师在兼顾卖方研究的同时参与新三板的尽职调查、内核等工作。

某华东地区券商研究所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研究所正越来越多地参与资本中介业务中的定价环节,比如新三板做市业务中的定价及私募机构合作中的评审等。尽管这些收入不直接在研究所中产生,但券商相关业务的开展离不开研究。”

除了通过对内服务的模式切入新三板业务,研究人员由于本身的研究背景及其拥有的可与客户直接交流的得天独厚的机会,更可顺理成章地取得客户的信任,从而获得相应的业务资源。

苏立峰透露,许多研究员也通过承揽这种方式涉足新三板挂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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