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同意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函》(闽政办函〔2016〕98 号,下称《同意函》)显示,经福建省政府研究,同意由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起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作为福建省政府设立的第二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在上海市虹口区注册成立,是兴业信托的全资子公司。也就是说,兴业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是兴业银行的孙公司。兴业信托为我国第三家银行系信托公司,兴业银行持股该公司73%的股权。
此前,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注资10亿元,成立了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是福建省第一家省级AMC。
《同意函》指出,请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抓紧开展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注资及公司组建等相关工作,待福建省政府报请中国银监会资质认可后,正式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在上海市虹口区注册成立,是兴业信托的全资子公司。也就是说,兴业国信资产管理公司是兴业银行的孙公司。兴业信托为我国第三家银行系信托公司,兴业银行持股该公司73%的股权。
此前,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注资10亿元,成立了福建省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是福建省第一家省级AMC。
《同意函》指出,请兴业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抓紧开展新设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注资及公司组建等相关工作,待福建省政府报请中国银监会资质认可后,正式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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