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记者获悉,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对宏观经济和区域经济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重大工程。这也是近一个月以来,保监会在引导险资扶持实体经济方面出台的第五个文件。
除上述文件之外,另外四个文件包括《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稳步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融资业务创新试点》。
分析人士认为,《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是对2017年3月5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拓宽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渠道”政策的原则性阐述,这表明未来还有一系列具体措施陆续出台,而《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重大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属于上述纲领性文件的相关配套细则,有利于疏通险资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和效率,实现保险资金投资增值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双赢。
实际上,在《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下发的次日,保监会就下发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拓宽投资渠道、创新投资方式、完善监管标准等多个角度,支持保险资金投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昨日在《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论上来说,险资的资金属性和PPP项目对资金的要求十分匹配,险资特别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而一些PPP项目周期较长,对资金的稳定性要求较高,因此,未来两者之间可挖掘的空间不小。
分析人士认为,《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股权、股债结合渠道的放开,将丰富险资参与PPP项目融资的途径,从而提升PPP项目对于险资的吸引力。基础建设项目回报周期长,正好匹配寿险和养老保险的久期,加上政府支出上限控制对项目现金流的保障,预计险资将有较高热情参与。
另外,上述相关PPP投资的通知中规定“投资计划涉及‘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脱贫攻坚和河北雄安新区等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的,中国保监会建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对此,业内预计投往重点领域的PPP项目融资审批效率将大幅提升,项目落地加快。
不过,朱俊生认为,险资参与PPP项目十分值得关注,但中间也会面临一些难题,一是项目本身是否具有足够的吸引力和相当的收益预期。由于险资进行投资时,除了考虑到扶持实体经济之外,也需要实现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尤其是增值部分,因此,项目本身未来能否带来可观的收益是衡量的核心。二是参与PPP之后,将涉及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的人才储备和管理经验,对于传统的保险公司来说都是较大的挑战。因此,保险公司具备了相应的条件后,才能在该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未来或有公司陆续参与,但综合考虑,险资参与PPP项目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郝演苏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险资参与PPP项目在了解和认知上存在一定的局限,另外,险资参与PPP项目在投资回报收益上与现有的项目存在一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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