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为人身险(寿险+健康险+养老险)产品最严新规的“134号文”,于10月落地实施。这意味着向保障型险种转型的号角已经吹响。
严规之下,人身险公司何去何从?记者近日对多家不同规模的保险机构进行了采访。据了解,保险业人士认为产品仅是影响保单销售的众多因素之一,起决定性因素的更多来自渠道。因此,渠道之战将在一定程度上关乎这场转型大战役的成败。
大险企:产品提前切换 试销超预期
“134号文”是指保监会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通知发布后,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134号文”的核心内容是:对人身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开发行为作出原则性规定,即明确鼓励开发定期人身险、终身人身险、长期年金产品以及健康险、特定人群专属保障保险产品等,同时明确限制发展快速返还的两全险、年金险,以附加险形式存在的万能险、投连险,以及纯理财型的护理险、失能收入损失险等。
其中,要求两全险产品、年金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人身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险或投连险产品。
相对而言,“134号文”对大型人身险公司的影响较小。以某排名前十的寿险公司为例,该公司早在8月就提前进行了产品切换,销售符合“134号文”规定的新产品,在返还期延后至第五年、且预定利率下调的情况下,销售情况良好,新单保费较去年同期实现大幅正增长。
“那是因为大险企转型较早,现有的产品结构本身就比较健康,此次被限制的产品在大险企所有产品中占比并不高。”业内人士分析称,加上大险企个险渠道的占比较大,代理人数量与产能均在持续提升,强大的队伍销售能力可以支持产品切换。因此“134号文”并没有影响到大险企的实际保单销售。
小险企:不断尝试推新 渠道压力大
从小险企的反馈来看,则冷热不均。有公司表示,产品切换比较顺利,客户对新产品返还政策改变的敏感度较弱,以保障类为主的新产品销售情况好于预期。也有公司表示,只能不断尝试推新,紧跟市场方向,并时刻留意监管动向,以便随时作出调整。
“难的不是切换产品,而是渠道单一,从而影响了整体的保单销售。”一家中小寿险公司负责人直言,该公司有步骤地主动停售了二三十款产品,同时开发了定期寿险、重疾险等多类保障型险种,从产品开发环节确保了转型发展有序推进。“但在面临销售环节时,却遇到了难题。”
上述负责人口中的难题,也是目前不少中小寿险公司头疼的问题。由于之前中小寿险公司过于依赖银保渠道和中短存续期产品,而没有重点开发个险、经代及团险渠道,导致现在人身险新规对银保渠道冲击较大时,其他渠道暂时无法衔接上,直接影响了整体保单销售。
“保障型产品要在银保渠道卖出一定规模比较难,只能靠代理人,但之前公司八九成的业务都放在银保渠道上,个险渠道一时间发展起来很难。”多位中小寿险公司负责人的对策是,走一步看一步,不断尝试各种新产品,在逐步建立个险渠道的同时,加大经代渠道的拓展力度。
行业:内生性增长不容忽视
除了了解不同规模险企的众生相,市场人士最想知道的还是“134号文”对整个行业带来的影响。综合目前业内人士及投行人士的观点来看,“134号文”等人身险监管“组合拳”可能会对明年人身险行业的“开门红”有一定冲击,但即使冲击也是短期的。
国信证券的观点认为,考虑到人身险产品的“隐性需求”特征,代理人相比于产品而言,对险企经营具备更强的决定力,这也是为什么人身险公司转型都从转换渠道开始的根本原因。
中金公司预计,随着数量更大、受教育程度更高的“80后”和“90后”年龄段人口逐步跨入中产阶层,中国人身险的核心客户群将快速增长,推动人身险需求在未来10年持续高增长,保费长期成长空间将超过8万亿元。
由此来见,国内人身险行业的内生性增长趋势不容小觑。
严规之下,人身险公司何去何从?记者近日对多家不同规模的保险机构进行了采访。据了解,保险业人士认为产品仅是影响保单销售的众多因素之一,起决定性因素的更多来自渠道。因此,渠道之战将在一定程度上关乎这场转型大战役的成败。
大险企:产品提前切换 试销超预期
“134号文”是指保监会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通知发布后,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通知要求执行,对已经审批或备案的产品,保险公司需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134号文”的核心内容是:对人身险公司的产品设计开发行为作出原则性规定,即明确鼓励开发定期人身险、终身人身险、长期年金产品以及健康险、特定人群专属保障保险产品等,同时明确限制发展快速返还的两全险、年金险,以附加险形式存在的万能险、投连险,以及纯理财型的护理险、失能收入损失险等。
其中,要求两全险产品、年金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人身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险或投连险产品。
相对而言,“134号文”对大型人身险公司的影响较小。以某排名前十的寿险公司为例,该公司早在8月就提前进行了产品切换,销售符合“134号文”规定的新产品,在返还期延后至第五年、且预定利率下调的情况下,销售情况良好,新单保费较去年同期实现大幅正增长。
“那是因为大险企转型较早,现有的产品结构本身就比较健康,此次被限制的产品在大险企所有产品中占比并不高。”业内人士分析称,加上大险企个险渠道的占比较大,代理人数量与产能均在持续提升,强大的队伍销售能力可以支持产品切换。因此“134号文”并没有影响到大险企的实际保单销售。
小险企:不断尝试推新 渠道压力大
从小险企的反馈来看,则冷热不均。有公司表示,产品切换比较顺利,客户对新产品返还政策改变的敏感度较弱,以保障类为主的新产品销售情况好于预期。也有公司表示,只能不断尝试推新,紧跟市场方向,并时刻留意监管动向,以便随时作出调整。
“难的不是切换产品,而是渠道单一,从而影响了整体的保单销售。”一家中小寿险公司负责人直言,该公司有步骤地主动停售了二三十款产品,同时开发了定期寿险、重疾险等多类保障型险种,从产品开发环节确保了转型发展有序推进。“但在面临销售环节时,却遇到了难题。”
上述负责人口中的难题,也是目前不少中小寿险公司头疼的问题。由于之前中小寿险公司过于依赖银保渠道和中短存续期产品,而没有重点开发个险、经代及团险渠道,导致现在人身险新规对银保渠道冲击较大时,其他渠道暂时无法衔接上,直接影响了整体保单销售。
“保障型产品要在银保渠道卖出一定规模比较难,只能靠代理人,但之前公司八九成的业务都放在银保渠道上,个险渠道一时间发展起来很难。”多位中小寿险公司负责人的对策是,走一步看一步,不断尝试各种新产品,在逐步建立个险渠道的同时,加大经代渠道的拓展力度。
行业:内生性增长不容忽视
除了了解不同规模险企的众生相,市场人士最想知道的还是“134号文”对整个行业带来的影响。综合目前业内人士及投行人士的观点来看,“134号文”等人身险监管“组合拳”可能会对明年人身险行业的“开门红”有一定冲击,但即使冲击也是短期的。
国信证券的观点认为,考虑到人身险产品的“隐性需求”特征,代理人相比于产品而言,对险企经营具备更强的决定力,这也是为什么人身险公司转型都从转换渠道开始的根本原因。
中金公司预计,随着数量更大、受教育程度更高的“80后”和“90后”年龄段人口逐步跨入中产阶层,中国人身险的核心客户群将快速增长,推动人身险需求在未来10年持续高增长,保费长期成长空间将超过8万亿元。
由此来见,国内人身险行业的内生性增长趋势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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