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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解除对浙商财险监管措施

中国证券网
2017-12-21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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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日获悉,保监会近日决定解除对浙商财险实施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及停止增设分支机构的监管措施。

由于卷入“侨兴债”风波,浙商财险经营出现亏损,偿付能力触碰监管红线。今年9月,因该公司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仅达45%,低于50%的最低要求,风险综合评级为D级,保监会责令其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同时,保监会暂停浙商财险非车险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要求浙商财险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

10月底,浙商财险15亿元增资到位,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从第二季度的90.79%猛升至328.34%;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也从二季度的45.4%上升至26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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