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等14省份与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签署委托投资合同;仅限境内投资,投资股市上限比例为30%
昨日上午,人社部召开今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到6月底,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与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其中3716.5亿元资金已到账并开始投资。
卢爱红介绍,这14个省份是:北京、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西、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目前,合同总金额是5850亿元,其中3716.5亿元资金已到账并开始投资,其他资金将按合同约定分年分批到位。
从投资运营情况看,2017年投资收益率是5.23%,此外,上海还准备追加委托投资300亿元,四川准备委托投资1000亿元,正在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商洽签署投资合同。
今年上半年社保数据
截至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1.5亿人。
截至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9.25亿人、1.91亿人、2.3亿人。
1-6月,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基金总收入为2.65万亿元,同比增长19%,总支出为2.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
上半年向16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2亿元,惠及职工1470万人,向22.4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7亿元。
1-6月,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2万人,同比增加17万人。第二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3%,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降至多年来新低。
释疑
1 养老金将投资哪些领域?
主要有存款、国债和股票基金3种类型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此外,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养老基金主要有存款、国债和股票基金3种投资类型,这3类投资的比例有严格的限制。这位负责人表示,总的想法是风险低的投资比例高,风险高的比例较低。
“办法明确规定了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这位负责人表示,“30%规定的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的上限比例,重点仍是合理控制投资风险。”
2 养老金为何要进行投资?
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
在2015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后,人社部就对养老金的总投资规模进行过测算。
按照制定相关办法时的考虑,养老金必须扣除预留的支付资金,用于当期的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或支付准备。也就是说,结余的养老金不可能全部投资,也不会一次达到投资比例的上限。
为何要进行养老金的投资?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
据人社部相关机构测算,养老金在过去20年贬值将近千亿元。而相比之下,用于战略储备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于允许市场化运营,自2000年成立至2013年底,基金累计投资收益4187.38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13%,远超过同期2.46%的年均通货膨胀率。
“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在这个背景下,加快完善养老基金投资政策,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有利于增强养老基金的支撑能力,促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应该说,现在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3 如何保证不出重大风险?
做了多方面制度安排和政策规范等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我们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从制度上、组织上、工作上都会有一系列的举措来保证基金的安全。”
据介绍,投资管理办法对严格控制风险也做了多方面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范。例如,管理办法分别明确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让这些机构之间能够建立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
同时,管理办法要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对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提出了要遵守职业规范,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管理办法在多元化投资方面也作出了规定。要求合理进行资产配置,明确只能在境内投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产品的种类,主要是投资一些比较成熟的品种。”这位负责人说,“管理办法明确,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按管理费的20%和年度投资收益的1%来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
此外,管理办法特别注重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各地养老金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必须要向人社部、财政部报告。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也要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养老金投资运营的情况。
“管理办法明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机构也将按照各自的职责,发挥监管作用,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样一系列措施,我们相信,能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的。”
昨日上午,人社部召开今年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介绍,到6月底,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与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其中3716.5亿元资金已到账并开始投资。
卢爱红介绍,这14个省份是:北京、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西、重庆、云南、西藏、陕西、甘肃。目前,合同总金额是5850亿元,其中3716.5亿元资金已到账并开始投资,其他资金将按合同约定分年分批到位。
从投资运营情况看,2017年投资收益率是5.23%,此外,上海还准备追加委托投资300亿元,四川准备委托投资1000亿元,正在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商洽签署投资合同。
今年上半年社保数据
截至6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1.5亿人。
截至6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参保人数分别为9.25亿人、1.91亿人、2.3亿人。
1-6月,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基金总收入为2.65万亿元,同比增长19%,总支出为2.15万亿元,同比增长18%。
上半年向16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52亿元,惠及职工1470万人,向22.4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3.7亿元。
1-6月,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52万人,同比增加17万人。第二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83%,同比下降0.12个百分点,降至多年来新低。
释疑
1 养老金将投资哪些领域?
主要有存款、国债和股票基金3种类型
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养老基金限于境内投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债券,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养老金产品,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股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此外,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养老基金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参与投资。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范围限定为中央企业及其一级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省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资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释,养老基金主要有存款、国债和股票基金3种投资类型,这3类投资的比例有严格的限制。这位负责人表示,总的想法是风险低的投资比例高,风险高的比例较低。
“办法明确规定了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0%。”这位负责人表示,“30%规定的是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股市的上限比例,重点仍是合理控制投资风险。”
2 养老金为何要进行投资?
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
在2015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出台前后,人社部就对养老金的总投资规模进行过测算。
按照制定相关办法时的考虑,养老金必须扣除预留的支付资金,用于当期的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或支付准备。也就是说,结余的养老金不可能全部投资,也不会一次达到投资比例的上限。
为何要进行养老金的投资?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这“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
据人社部相关机构测算,养老金在过去20年贬值将近千亿元。而相比之下,用于战略储备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于允许市场化运营,自2000年成立至2013年底,基金累计投资收益4187.38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8.13%,远超过同期2.46%的年均通货膨胀率。
“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的挑战越来越严峻,在这个背景下,加快完善养老基金投资政策,有利于拓宽基金来源,减轻企业和财政负担。”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有利于增强养老基金的支撑能力,促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应该说,现在养老基金进行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是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3 如何保证不出重大风险?
做了多方面制度安排和政策规范等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安全第一的原则下,我们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从制度上、组织上、工作上都会有一系列的举措来保证基金的安全。”
据介绍,投资管理办法对严格控制风险也做了多方面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规范。例如,管理办法分别明确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让这些机构之间能够建立一种相互制衡的机制。
同时,管理办法要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控,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对相关的工作人员也提出了要遵守职业规范,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
“管理办法在多元化投资方面也作出了规定。要求合理进行资产配置,明确只能在境内投资,同时严格控制投资产品的种类,主要是投资一些比较成熟的品种。”这位负责人说,“管理办法明确,投资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按管理费的20%和年度投资收益的1%来建立风险准备金,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
此外,管理办法特别注重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各地养老金委托投资的资金额度、划出和划回等事项,必须要向人社部、财政部报告。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也要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养老金投资运营的情况。
“管理办法明确,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相关机构也将按照各自的职责,发挥监管作用,对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这样一系列措施,我们相信,能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是在安全的轨道上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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