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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大公司被立案侦查 法定代表人投案自首

中国财富网
2019-09-02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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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在其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浦东”通报了“证大公司”案件侦办情况。

根据通报,自2019年8月12日以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证大公司”)旗下“捞财宝”平台及“证大财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警方遂受理开展调查。

警方通报显示,8月29日,“证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康、总经理戴某新等人向警方投案自首,并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设立资金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已无法兑付。

据此,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证大公司”立案侦查,对戴某康、戴某新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经过警方调查, “证大公司”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金融资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旗下“捞财宝”线上理财平台(上海证大爱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证大财富”线下理财门店(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案件现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同时提示,该案投资人可通过“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报案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警方在通报中表示,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捞财宝”平台均系“证大公司”旗下对外借款平台,涉及的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从通报发布之日起,上述平台借款人将还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赃款退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警方将依法予以追缴。

根据通报所述,警方将全面收集犯罪证据,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免损、资金核查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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