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家外资控股券商!日本大和证券梅开二度,这次终于圆了控股梦!
又一家外资控股券商呼之欲出!
证监会官网9月25日更新,株式会社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材料已于9月24日被证监会接收。
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从接近大和证券人士处获悉,此次明确日方股东在合资证券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5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第二家中方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3%和16%。
这意味着,大和证券将成为继摩根大通、野村证券后第三家申请在中国境内新设立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金融机构。
有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透过大和证券此次提交申请,可以看出未来中国券业“对外开放将不断提速,开放政策也将陆续落地”,外资控股券商在境内或加速诞生。
大和证券再次进军中国内地市场
中国证券报(ID:xhszzb)记者25日从接近大和证券人士处获悉,株式会社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材料已于9月24日正式被证监会接收。
此前,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消息,2018年11月1日,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与大和证券集团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明确日方股东在合资证券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为5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和第二家中方股东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3%和16%。
前述接近大和证券人士也证实了这一消息。
大和证券为日本国内仅次于野村证券的第二大证券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大和证券主要从事证券及衍生工具的买卖及经纪业务,以及承销、销售、发售及私人发售证券。公司在日本,欧洲,亚洲和美国金融市场提供服务。公司通过零售部门、批发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投资部门经营其业务。
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是一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由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缴出资35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及资产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及并购等。
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为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38亿元,其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大和证券第一次进军中国内地市场。
早在2004年,大和证券便与上海证券设立了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期限10年。后因经营业绩不理想等多种因素,2014年大和证券将海际大和证券33.3%的股权转让给了上海证券,从此退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
若此次大和证券设立合资券商获批,该合资证券公司将成为国内第四家外资控股券商。目前国内外资控股券商仅有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瑞银证券3家,前两家公司为外资新设立控股公司,后者则是股东通过增持实现控股。
券业对外开放进程提速
进入2019年,外资谋求控股或新设立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加速。
有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透过大和证券此次提交申请,可以看出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正进一步提升。“未来中国券业对外开放将不断提速,开放政策也将陆续落地,外资控股券商在境内或加速诞生。”
2019年3月2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已依法核准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两家券商控股股东摩根大通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持股比例均为51%。
2019年4月15日,方正证券董事会同意与瑞士信贷签署增资相关协议。根据增资方案,交易完成后,瑞士信贷持股比例将由33.3%提高至51%,并成为瑞信方正的控股股东。本次增资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程序。
2019年8月1日华鑫股份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控股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2%股权,摩根士丹利是唯一意向受让方。交易完成后,摩根士丹利持股比例将升至51%,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也将成为又一家外资控股券商。
2019年8月21日,高盛发言人称已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拟将对合资证券公司高盛高华持股比例提高至51%。8月19日证监会接收了高盛高华提交的《证券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且股权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审批》。
中国券业对外开放至今已走过24个年头,外资业务范围及持股比例限制逐渐放开,中国券业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
1995年6月,由摩根士丹利等多家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美元,这是我国首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在此后数年时间里,中金公司在业内一枝独秀,借助吸收摩根士丹利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得以迅速发展。
2002年7月证监会《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正式实施,打开了中国券业对外开放的新大门,此后该规则经历多次修改,合资券商被允许参与经营股票债券保荐业务,其持股比例也从不超过三分之一逐渐放宽至49%,但仍未被赋予控股权。
饶是如此,十几年来合资证券公司仍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如瑞银证券、东方花旗证券、高盛高华、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等均在国内逐渐崭露头角并取得一席之地。2013年8月CEPA框架补充协议允许符合条件的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华菁证券等又为国内合资券商阵营补充了一批新鲜血液。
2018年4月证监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发布实施,标志着券业开放进入新阶段。《办法》对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做出重大调整,首次允许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当年11月证监会即核准UBS AG增持瑞银证券的股比至51%,瑞银证券业也称为证监会核准的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
今年以来,监管层在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方面也是持续出台政策。
7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明确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
9月,证监会在“深改12条”中明确,要加快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高质量投资银行。
民生证券认为,大幅度放宽外资进入金融业的比例限制,是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境外优质资本进入将推动市场规模扩大,有助于行业配套制度完善和新业务模式发展。国际竞争格局下,具有较强资本实力和业务能力的上市券商优势将持续显现。
在平安证券宏观固收团队看来,未来随着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的放开,竞争将倒逼国内金融机构自身的改革,有助于其综合能力的提升;而国外投资者的进入也将增加国内资本市场的活力,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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