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经 > 金融

金融委: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和资金进入境内金融市场

中国证券网
2019-09-30 09:09

已收藏

记者昨日获悉,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9月27日召开第八次会议,研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和资金进入境内金融市场,提升我国金融体系的活力和竞争力。

今年以来,我国金融业开放进一步向前迈步。7月20日,金融委办公室宣布推出11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包括鼓励境外金融机构参与设立、投资入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9月外汇局决定取消QFII和RQFII投资额度限制。

外汇局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根据国际收支口径,2019年上半年金融账户中的股票和债券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230亿美元,占金融账户总体跨境资金净流入规模的51%。今年上半年,外资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呈现净买入态势,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净买入规模超3000亿元人民币。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增长动力加快转换,金融风险趋于收敛。金融体系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

会议还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完善治理体系和激励机制,遵循金融机构经营规律,发挥好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要加快构建商业银行资本补充长效机制,丰富银行补充资本的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疏通金融体系流动性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将资本补充与改进公司治理、完善内部管理结合起来,有效引导中小银行下沉重心、服务当地,支持民营和中小微企业。
评论区

最新评论

最新新闻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