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来看,在对上述提案进行答复时,证监会表示,为推动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积极开展了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多渠道充实证券公司资本,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支持行业做优做强。支持证券公司在境内外多渠道、多形式融资,优化融资结构,增强资本实力。支持行业内市场化的并购重组活动,促进行业结构优化及整合。
二是进一步丰富证券公司服务功能。鼓励证券公司以客户为中心,依法盘活客户存量资产,发展柜台市场交易,试点信用衍生品、场外期权、跨境衍生品及结售汇等业务,研究推进并购融资,进一步完善、深化资产定价、风险管理和面向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支持证券公司优化激励约束机制。按照2018年11月证监会联合财政部、国资委发布的《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完善人才引进的配套措施与保障机制。
四是鼓励证券公司加大信息技术和科技创新投入,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的基础上,加大金融科技领域研究,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应用,提高金融科技的开发和应用水平。
五是支持证券公司完善国际化布局,按照2018年9月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依法设立、收购境外证券经营机构,提升为实体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的能力。
六是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合规风控管理,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力,按照《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要求,构建完善的合规风控管理制度和系统,进一步强化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实现合规风控管理全覆盖。
就下一步工作,证监会表示,要继续鼓励和引导证券公司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加大技术和创新投入、完善国际化布局、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积极推动打造航母级头部证券公司,促进证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对于“以社保基金、汇金、中投相结合的方式大幅加大对国有大型头部券商资本投入”的建议,证监会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各类国有资本通过认购优先股、普通股、可转债、次级债等方式注资证券公司,推动证券行业做大做强。
此外,证监会还在回复其他提案和建议时表示,将继续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持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发展纾困专项公司债券、信用保护工具和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新型产品。证监会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上市,鼓励优秀台资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发展。
在关于资本市场支持环保企业融资方面,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规范发展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公司债券融资发展,不断提高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并将继续优化并购重组审核流程和监管协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重点支持、加快审核,降低企业交易和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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