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去年底发布公告称,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将进行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客户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是"换锚"为LPR,还是固定利率。
随着转换结束日期临近,不少人非常关心未能及时作出选择的存量房贷如何处理。对此,四大行日前发布公告称,将代客批量转换为LPR定价。
根据四大行公告,批量转换范围包括2020年1月1日前银行已发放或已签订合同未发放,且截至2020年8月24日(含),尚未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含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贴息贷款)。
不过,如果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四大行也提出了解决办法。中国工商银行表示,若客户不接受批量转换,可于2020年8月24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贷款经办行等渠道进行自主转换。
中国农业银行表示,如不希望批量转换,客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含),可通过农行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登记,届时农行将不对其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批量转换。
中国银行表示,如客户不希望批量转换,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前往贷款经办机构协商处理。
中国建设银行表示,如客户希望自主办理,可在2020年8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全国任一网点或贷款经办机构办理。贷款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对于批量转换完成后有异议的客户,部分银行也明确了相关安排。工行表示,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客户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农行表示,在批量转换后有异议的客户,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农行掌上银行、网上银行、客服或者原贷款经办行进行协商处理。如希望撤销批量转换,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通过上述渠道申请办理。撤销操作仅能办理一次。
建行表示,批量转换完成后,如客户希望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可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通过手机银行自助转回,或到建行任一网点智慧柜员机、贷款经办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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