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从新华社客户端获悉,中医药法草案三审稿正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医药法草案。从之前媒体报道内容来看,中医药法从条例到法律,针对中医药的立法不仅是提升规范的位阶和效力,更突出的是对中医药发展做全方位的促进和引导。
综合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消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之前的解读来看,《中医药法》遵循“规范与扶持并重”的思路。此次《中医药法》在总则中首次明确了中医药既包括汉药,也包括少数民族医药。在清楚定义的基础上,在第三条就强调国家“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在上述前提下,《中医药法》首次提出发展中医药教育、推广应用中医药科学技术成果、促进中医药的国际传播和应用。
“中医药要服务现代化发展”,中国科学院院士陈凯先认为“疾病造成的死亡前十位中慢性病占80%以上”的现实,表明了当代医学模式正遭遇慢性病的巨大挑战,在这样的前提下,发扬传统医学的优势是当代医学发展的潮流。
具体到中医药服务与中药产业发展,《中医药法》仍以促进规范化为主调。
在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上,曾经的《条例》只要求中医医疗机构设置符合中央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而《中医药法》一改过去的模糊表述,明确强调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在此基础上,《中医药法》明确地区分了中医医师与西医医师不同的执业资格取得方式。按照规定,中医专长人员,经两名及以上医师推荐,经实践技能考核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而在药材种养殖、评价、流通和生产上,《中医药法》以“鼓励”为主。首先鼓励发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严格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此外,《中医药法》提出国家建立道地中药材评价体系,支持道地中药材品种选育。在流通上,《中医药法》鼓励发展中药材现代流通体系,提高中药材包装、仓储等技术水平。
中医药在过去的20年中已有相当的发展,业内人士表示,政策和法规层面的引导,将使中医药发展再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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