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征求意见稿,从不同车型折算系数、推广量等指标,对充电设施奖励标准进行划定,继续对行业发展进行大力扶持。在中央财政资金的扶持和社会资本的推动下,预计到2020年充电桩(站)直接市场规模有望达到1320亿元,从事充电设备制造、运营等相关企业将获得实质性业务扩张机遇。 该通知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
中央财政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安排奖励资金。通知设定了新能源充电设施奖励标准,对于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最高,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推广量3万辆,奖励标准9000万元,超出门槛部分奖励最高封顶1.2亿元。
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奖励门槛7万辆,奖励标准1.26亿元,每增加6000辆,增加奖励资金1100万元,奖励资金最高封顶2亿元。 相比2013年-2015年的政策标准,由于近年来新能源车产销快速放量,此次征求意见稿设定的奖励门槛有所提高。其中2016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在标准车推广量不低于3万辆时,可获得充电设施奖励9000万元,2015年该标准为不低于2万辆。不过此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燃料电池车的折算系数,燃料电池乘用和客车,相比标准车的折算系数,高达30倍、50倍,表明政策对燃料电池车的力挺。
按照此前国办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按照规划要求,我国将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国家电网前期也启动了第五批充电设备,总招标金额约为15亿元,此次国网重新介入将有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机构预计,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到2020年将建成1.2万座充换电站、480万台充电桩,可以为500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由此带来的充电桩(站)直接市场规模超过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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