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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2018年完成编制

北京
2015-11-1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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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绿色成为中国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后,中国启动五省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中国政府网17日对外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中国将在国家层面成立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并在五个试点地区启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根据试点经验,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计局会同发改委等部门,研究扩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核算范围,2018年底前编制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记者了解到,首批纳入试点开展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工作的地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浙江省湖州市、湖南省娄底市、贵州省赤水市、陕西省延安市。五大试点地区的试点工作从2015年11月开始到2016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两个阶段,先摸清底数,再提出编制方案的建议。

作为试点区域之一,贵州省在2014年底编制出了具有贵州生态特点的赤水市、荔波县自然资源实物量资产表,贵州省分别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开展绿色GDP核算研究列入2015年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 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水资源将成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核算的主要内容。

记者了解到,《通知》明确,先行核算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自然资源。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核算内容主要包括土地资源、林木资源和水资源。其中,土地资源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利用情况,耕地和草地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情况。

林木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天然林、人工林、其他林木的蓄积量和单位面积蓄积量。水资源资产负债表包括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情况,水资源质量等级分布及其变化情况。

"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制度建设。"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在今年9月份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之所以要编制负债表,是希望以此构建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等主要自然资源的实物量核算账户,推动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努力摸清自然资源资产的"家底"及其变动情况,为完善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提供信息基础,为有效保护和永续利用自然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信息支撑、监测预警和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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