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3日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获悉,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武汉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10月3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要求,在本市无住房的居民家庭,在部分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5%。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50%,购买第三套房限贷;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房限贷,购买第三套房限购。
限购限贷范围为主城区和开发区,即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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