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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开建 卫星等多产业机会浮现

中国证券网
2016-11-24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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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国防科工局、发改委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总体目标是: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以东南亚、南亚、西亚、中亚、北非为重点,辐射大洋洲、中东欧、非洲等区域,设施齐全、服务高效的“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成为我国与沿线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崭新亮点,使我国空间信息产业在走廊区域的市场化、国际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走向世界奠定坚实基础,惠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划定“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与应用的任务。

  
其一,提升“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覆盖能力。为此,要加速国家卫星系统建设。

  
其二,加强与国际相关卫星系统合作。即,通过空间资源合作、融合发展、数据交换、联合观测等方式,建立“一带一路”宽带通信卫星网络、导航卫星增强系统、气象卫星及高分辨率卫星联合观测系统协同机制等。

  
在“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中,多个产业迎来新机会。

  
《意见》提出,积极推动商业卫星系统发展。其中包括,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对“一带一路”空间数据和服务的采购力度,不断探索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运行新机制。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商业航天发展新模式,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等多种模式鼓励社会和国际商业投资建设商业卫星和技术试验卫星,完善空间信息走廊。鼓励商业化公司为各国政府和大众提供市场化服务。

  
《意见》提出,空间信息技术要支撑我国企业“走出去”。聚焦铁路、水利水电、港口、信息通信等重点基础设施领域,支持国家“一带一路”重大工程开展空间信息应用;促进资源类企业及重大装备“走出去”,支持油气和矿产资源相关企业项目建设,为资源勘探、开采、运输和监管等全过程提供空间信息支持和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影响监测服务。支持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企业的产品研发植入卫星通信、导航和遥感技术和数据服务,为重大装备售后服务企业提供远程监测、远程诊断、产品维护等空间信息服务手段。并且,鼓励重大工程承包企业与空间信息服务企业强强联合,同步建设、运营重大工程和空间信息服务设施,促进携手开拓国际市场。

  
《意见》提出,带动空间信息装备与服务出口。积极支持整星出口、促进卫星关联产品及标准出口、鼓励运营服务及应用系统出口等。

  
空间信息走廊建设还全方位打开社会资本参与广度。

  
《意见》明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具有市场价值的高分辨率对地观测卫星、移动通信卫星星座、数据采集卫星星座等空间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服务,积极支持我国卫星运营企业与沿线国家企业联合组建产业联盟,合作开展卫星通信、卫星遥感、卫星导航等相关领域服务,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卫星运营服务公司。并且,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基于空间信息的行业和区域云数据中心,提升空间信息“一站式”服务能力,拓展“空间信息+”增值服务产业发展空间。培育一批自主发展能力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空间信息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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