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政策依赖症”
“长期执行补贴政策也使得部分企业患上‘政策依赖症’,难以应对全球市场竞争。”财政部在给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的答复中如是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陈虹提出关于2019年后购置补贴允许地方配套、2021年后继续对燃料电池汽车予以补贴的建议。近日,财政部官网公开了对陈虹上述建议的答复。
财政部在答复中表示,考虑到燃料电池成本大、产业基础薄弱的实际情况,在多次政策调整中均保持补贴力度,目前在普遍要求取消地方购置补贴的情况下,允许地方继续对氢燃料电池汽车予以补贴。然而,“我国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长期大力度支持下仍发展缓慢的情况未根本改变”,因此财政部认为“应当按照既定政策完成补贴退出”。
此外,财政部表示:“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的会议精神,目前不宜另设专项资金。”这意味着短时间内中央财政不会向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投入大量资金。
无巧不成书,以动力电池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将迎来补贴“大礼包”。
上周五,工信部网站公示了2017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情况,涉及补贴金额共计220.27亿元。宇通客车成为此次补贴“大礼包”的最大“赢家”,获补金额达45.9亿元,比亚迪则以34.6亿元位列第二。
退补贴不退政策
从补贴产品,到补贴经营,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路径正在转变。
财政部虽然在答复中建议“按照既定政策完成补贴退出”,但也建议加强“免限行、免摇号、通行权便利”等非财税政策引导,并鼓励地方出台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政策等。
此外,财政部表示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车辆购置税方面已经予以燃料电池企业税收优惠;而中央财政通过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及经费、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等多种途径支持燃料电池产业科研工作。这表明,针对新能源汽车的专项补贴虽退坡,而对产业的补贴却在加码。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成为统筹发展燃料电池汽车项目的主体,不仅可将中央财政下达的19.2亿元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统筹用于加氢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可结合实际申报符合要求的燃料电池汽车项目。
事实上,地方政府正主导燃料电池汽车开启另一个版本的“十城千辆”推广。
在2019年燃料电池国补政策尚未出台时,已有7个地方推出10份补贴政策,上海、佛山、张家口、武汉、苏州、嘉兴等14个城市推出34份氢能规划,并突出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的同步规划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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