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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允许有条件开展智能汽车高速公路测试

新华社,海口
2020-08-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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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8月15日电(记者王存福)海南省工信厅等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文件,允许有条件开展智能汽车高速公路测试。

据介绍,《海南省智能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将发挥自贸港政策优势、测试环境优势、5G全覆盖优势、新能源汽车全域推广优势等,吸引更多企业落地海南开展智能汽车测试、研发及示范应用工作,构建海南省智能汽车产业发展生态。

办法从管理机构及职责、道路测试或应用示范申请条件、流程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坚持创新发展原则,提出对省外封闭测试结果认可,允许有条件开展高速公路测试。同时,海南也成为国内少有的允许载人、载物测试和示范应用的省份,有利于加快智能汽车商业化进程。

根据办法,在海南省道路测试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单车自动驾驶道路测试行驶里程超过1万公里,且无责任交通事故及失控状况发生的车辆,其申请主体可申请海南省高速公路测试。开展高速公路测试前须在海南省智能汽车封闭测试区进行高速自动驾驶能力评估验证,并由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会评审,且报联席工作小组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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