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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区域将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

北京
2015-12-0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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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11月30日正式发布电力体制改革六大配套文件,值得关注的是,自备电厂也"赫然在列",文件全称是《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明确规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同时,装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扩)建自备电厂项目。

中宇资讯分析师关大利表示,目前自备电厂主要是高耗能企业自建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自发自用,但也有少部分富余电量会上网,初衷是降低用电成本;但眼下煤炭价格跌跌不休,电价未来下调是大概率事件,同时,环保标准趋严,自备电厂的投入也在提高,成本优势也就不明显;另外,部分地区存在电力相对过剩现象,自备电厂也就没有新建的必要。 因为我国电厂都是先把电量卖给电网,这就是上网电价,电网将电输送到各地,再转卖给用户,这就是售电价格,售电价格与上网电价之差就是购销差价。

一位煤电企业人士表示,电网从电厂手里收购电时的价格即上网价格,电厂也有一部分利润空间,如果把这块利润也加上,自备电厂剩下的钱就不只是购销差价了,这也是为什么自备电厂会在高耗能企业中发展起来的主要原因。 但情况正在发生变化。随着电价下调,以及环保压力逐渐增大,自备电厂的好日子将成为过去,特别是少数把富余电力输送上网的自备电厂。

近几年,平均上网电价呈现逐步下滑趋势。同时,售电电价或者说是用电价格也在下调。2015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决定,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上述煤电企业人士坦言,"由于煤炭价格仍在下跌,按照煤电联动机制,业界预期上网电价和用电价格还有进一步下调的空间。"在这样的情况下,高耗能企业自备电厂的成本优势就会进一步被压缩。

同时,环保压力也是自备电厂势弱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意见》要求,自备电厂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火电建设相关产业政策和能效、水效、环保、安全质量等各项标准。

另外,《意见》中还强调,企业自备电厂的自发自用电量,也应承担并足额缴纳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依法合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政策性交叉补贴,各级地方政府均不得随意减免或选择性征收。

《意见》还称,"拥有并网自备电厂的企业应与电网企业协商确定备用容量,并按约定的备用容量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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