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基础和最关键一环,输配电价改革正在全速推进。《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云南、贵州、宁夏等试点地区首个监管周期(2016年至2018年)准许总收入测算和输配电价水平确定进入倒计时阶段,按计划将在年底前批复。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物价部门被要求在12月4日前上报输配电价测算结果,明年国家发改委将选取5至10家省级电网和1至2个区域电网进一步扩大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当前扶持实体经济、稳定经济增长的“降成本”要求,在日前召开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会议上,国家发改委要求试点地区在建机制的同时合理控制输配电价水平,对于测算输配电价确实高于目前实际购销价差的,要设置过渡期予以平稳实施。
据了解,目前山西、陕西等多地纷纷提出自己的电改意见,申请入围热情高涨。业内人士认为,在多个省份开展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一些试点省份改革压力大、难按计划推进,这也反映出从政府定价转向市场定价还有很多难题,例如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问题,协调处理供电服务水平与用户承受能力的关系等。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输配电价又是电价形成机制的重点内容。但我国一直没能确立一套合理的输配电价核定机制,都只是依赖购销差价来形成,电网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低买高卖吃差价,有媒体称其暴利垄断甚至高于“三桶油”。
今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被誉为“啃硬骨头的改革”正式拉开帷幕,第一个任务就是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核定独立、明晰的电网输配电价和准许总收入,先后确定七个省市区进行试点,目前深圳、蒙西的首个周期输配电价已经核准,而宁夏、云南、贵州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也已获批。
“目前正在按照批复的输配电价测算方案要求,制定我省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方案,争取12月31日前报国家发改委。”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能源局局长张应伟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将力争输配电价总水平在现在的基础上有所降低,推进电价结构趋于合理。设立平衡账户在平衡输配电价结构的同时,将对特色优势、新兴产业进行扶持。
据介绍,作为电改综合试点,贵州还将在年底前与广东省、南方电网公司共同协商建立和完善“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交易机制,起草签订“十三五”“黔电送粤”(含“黔电送深”)框架协议。2016年6月底前,建成省级电力市场电子交易平台,完善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混合所有制模式的贵安新区配售电公司;兴义地方电力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配售电公司。
不过,今年四月底成为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安徽、湖北,目前方案仍未获批,而按照原定计划,其要在7月底前形成最终方案上报,于明年正式实施。“与深圳、蒙西等试点相比,湖北的核算体系更为复杂,除了省内的电力交换,还要考虑三峡电力外送、过境线路等问题。”湖北电网公司相关人士曾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在督导试点地区制定输配电价改革方案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安排试点范围以外的地区同步开展输配电价摸底测算工作。据知情人士透露,总结试点经验后,明年将择机出台《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办法》,明确准许总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核定的具体意见,同时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区域电网进行输配电价改革,主要是为区域市场的形成做准备。”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地方政府参与改革试点积极性高涨,山西、陕西、四川、新疆等多个省市纷纷积极谋划、争取入围。山西省发改委9月发布的《山西电力产业三年推进计划》明确提出争取国家将山西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而《陕西省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也提出,研究制订陕西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输配电价改革推进并非易事,有许多“硬骨头”需要去解决。国家电网公司财务部吕栋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以省为单位分用户类别统一制定销售电价,广泛存在着城市补农村、工商业补居民农业、省内发达市县补贴欠发达市县等电价交叉补贴。在输配电价改革中,需要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问题,保证改革过程中居民、农业等用户电价平稳。同时,输配电价改革过程中,还需要统筹衔接输配电服务水平、电网投资规模和用户价格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用户用电需求、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又要保持电价水平在用户可承受范围内。此外,健全的输配电价体系能够大体上解决市场主体在同一起跑线上参与市场的问题,但真正建立起有效运作的电力市场还需要开展很多复杂细致的工作,需要建立规则科学清晰的市场交易机制作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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